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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3任職於某補教業的行政人員,在10/13的下班前,
老闆口頭告知我:『下星期不用來上班了,以不試任為由,然而你在試用期之間我要你走人,隨時可走人…』
當初應徵時,說試用期三個月。

1、勞基法上已經沒有明文規定「試用期」相關法條,那我工作上的試用期是否還算數?

2、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請問以勞動基準法第12條的第二條『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而言,其「重大侮辱之行為」是指哪部分?

2、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請問我才做二個月多而已,在預告期間的法條上我試用嗎?
  ▲那在沒有預告的情形下我該怎麼處理,來索取我的資遣費?
  ▲薪水部份,在下個月發薪日才給付,而且是以「工作日」計算薪資,
   這樣合理嗎?我該如何討回我應有的權利?

3、公司如不依勞基法第17條規定給資遣費,依勞動基準法第78、81條規定,可處公司及負責人各三萬元(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這是刑事罰,雇主會留下前科記錄,可以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在請問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詳細步驟應如何執行?

在奇摩知識上有看到類似的資遣法條,在不懂勞基法的我而言看得懞懞懂懂的…非常需要請求大家的支援…感恩再感恩!
(請不用在張貼別人發問過的答案了,感謝您~!)

2006-10-18 07:48:4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培汝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4 個解答

1.還是會承認應有適用期的存在.這是要讓公司觀察你的能力.也是要讓勞工觀察公司是否正常..所以這適用期的定義.在於工作的性質.職位.所以根據你的說法.你的雇主所說的理由不太合於常理.就只是歲便找一個理由.讓你走路..你是可以申訴的.2.我不是法官.所以沒有資格去解釋法令.只能用我們上課的意思大概講一下...他應該指的是言語上的污辱.人格上的毀榜.而這些語言都是無根據的.如果再加上罵髒話.那後果就不堪設想.3.你任職都還不到3個月.最多在10天前預告你就可以了.但是勞基法也沒說.不到3個月.不能在當日告知阿...你可以索取資遣費.一年有0.5個月...薪資部分.要看你當初跟雇主是如何協商.或是雇主是如何答應你的.因為這一部分.勞基法是讓雇主做主.所以你在勞基法中.可能找不到薪資的規定.勞基法只有規定要發放2次.4.看條文不要只看一半.你所說的第17調還有一句話..雇主依前條例終止契約者...還有第16條你沒有注意到..所以你這樣的主張.不是很妥當.5.親自到勞工局寫申訴單.該局會安排時間由了解勞基法的人幫勞資雙方開協調會.所以你可能會等10天才會接到開會通知單.如果協調不成.你還可以申請調解.也是需要約10天的工作日...至於這些程序能報能讓你得到你所要的.就要看勞資雙方所提的主張了.

2006-10-18 15:50: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勞工局只能叫你們協調,但他們有義務律師諮詢,你可以問問直接上法院討了,連你這段資遣時間的薪資都要算給你的

2006-10-30 18:16: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ircuit藍 7 · 0 0

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三個月內老闆不需提前告知就可叫你走人。但要記得跟他算清楚薪資跟資遣費!

2006-10-18 12:08: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勞基法的試用期是40天,但是一般企業會訂在3個月。
後來因為怕惡性解雇,一上班就算正式員工
口頭告知沒有白紙黑字
你從8/3~10/13共兩個月又10天,依例他是要資遣費給你
雖然不多,但是是一口氣
你可以依法跟縣市勞工局投訴
但是你要小心,他如果這2個月沒幫你保勞健保的話(這種奧步,補習班常發生),申訴應該是不會成功的,這一點要問問勞工局願不願意幫忙

還有,如果保了,如果保額是基本薪15840(其他的金額是xx津貼加上去的),你可以拿到的失業給付就是15840的6成而已

2006-10-18 08:14: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荒野金刀獨眼龍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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