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四層公寓建築共16戶,因為後面三層公寓建築比我們還要老舊,
所以提出都市更新將我們合併申請(雖然都同為三十年以上的屋齡)
但是本棟住戶已有"6戶堅決不同意"都市更新,我們可以不合併嗎?
要用什麼方法?
這個問題發問後可能又要多一些"黑衣人"來充當巡守隊了......
但為了自身的權益(把我們分配到後方的小巷弄中還變的更小)
只希望有人能幫忙回答!
還有很多的問題真的都不知道要到何處去詢問?
也盼望網友告知!謝謝~
2006-10-14 18:44:16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cola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我們16戶與後方一排的三層公寓被編列為A區
里長與"分配較多"的住戶.又再提出別的案子.
多出B.C區(因2區同意的人數較多)
以多數同意的比例來合併A區.
都發局.都更處與議員都有來開過會了.也都瞭解我们的訴求了.也都無法處理.
難道我們只能任由里長.特定人士及**都市更新計畫股份有限公司.為所欲為嗎?
2006-10-17 09:05:43 · update #1
無法處理???
不會無法處理啦 天底下沒有處理不了的事
現階段的都市更新到了什麼程度? 自行劃定? 事業概要 事業計畫?
都更也許會因為舊有的建築及容積率的關係 有可能初算時會變得比較小
不過一般如果有這麼多住戶 對於這方面有異議 還是可以申訴的
就發個文給都市更新處 用陳情書的方式 說希望不要都市更新
黑衣人倒是不至於吧 如果是這樣 這一陣子要選市議員 我想很多議員都會幫你關心的
至於里長的角色 如果是懷疑里長有圖利的部份 那可以考慮走媒體申訴的管道
不過要說的是 一般的都市更新 走到現在這麼多年 還尚未出現所謂的強制執行的案例 就是電視上那種拆人房子的事 這倒是沒有發生過 必竟這是你們的合法建物 是你們的土地 如果對於條件分配問題 有心的建商或是都更公司為了案子能順利進行 通常會跟住戶協商
2006-10-19 07:38: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3ck 1 · 0⤊ 0⤋
不曉得可不可行,參考一下。
是不是可以你們16戶自己去找旁邊的土地湊足更新面積,然後自己弄一個比較保障自己權益的更新計畫。
2006-10-17 16:31: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就不要同意,等開公聽會的時候去鬧場,而且要找更新處承辦直接溝通,這是最有效的方式。
2006-10-18 00:33:42 補充:
理論上只要你們敢堅持下去跟建商到市政府周旋,這個案子在台北市就不會有太好過的一天,請放心。
2006-10-15 20:29: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
不要提出事業計劃同意書
讓她不到法定門檻...
她是用權利變換還是協議合建?
目前到什麼階段了???
2006-10-15 13:47: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送報的 3 · 0⤊ 0⤋
(1)當地的 地政處 及 都市計畫發展局 .都市更新委員會 都可詢問
(2)透過里長 尋求 已參與進行中的都市更新 成功案例 比照辦理
(3)當地的調解委員會 也許可參與協商
(4)向警方報備有 黑衣人"出現
2006-10-15 07:17:5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jean 6 · 0⤊ 0⤋
就我所知,都市更新計畫有一些門檻和一套行政程序,當提出的計畫符合條件,並由主管機關核可後,若仍有住戶反對,"理論"上,是可由主管機關辦理徵收(若公部門願淌混水)。你可先看看"都市更新條例"的相關規定:
http://www.cpami.gov.tw/lawdata/l1_detail.php?blano=67
2006-10-15 01:15:16 補充:
其中第一個門檻就是基地面積,以台北縣為例,最少要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且臨兩條計畫道路。http://www.planning.tpc.gov.tw/web66/_file/1691/upload/download/21687/940325.pdf
你可看看"規劃師"回答的一些問題,對你應很有幫助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show=AA00019527
2006-10-14 21:07:0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mac99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