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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月11號正式到公司上班
今天領到9月份的薪水一共是13,640元
明細:日薪532元(我的出勤日數15天/9月日總上班日數20天)
職場加給1,500元
技能加給2,000元
職等加給1,000元
當初面試時他跟我說薪水一個月是22,000~24,000元
可是我怎麼算都不對阿
第一...532*15+1500+2000+1000=12,480為什麼會變13,640元
第二...如果說我九月份做滿工作天數20天的話就是
532*20+1500+2000+1000=15140元
這樣怎麼算都不是他當初跟我講的薪水阿
怎麼會這樣阿
有人可以為我解答嗎?

2006-10-05 15:28:0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KI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1 個解答

我想你所謂的加給,通通算在薪資裡,因為雇主實在沒必要在面試時跟面試者講詳細的薪資結構。所以你的薪水最少應是22000我想簡單的算法,月薪的話,當月不足月,是折算成日薪,再扣掉有來的天數(含假日)22000/30=733  733*20=14660也就是你有領到14660就是OK的,但你還要扣勞保、建保;所以13640並不誇張。

2006-10-05 17:45: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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