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託東森賣屋,合約裡有"委託期間內,屋主自行委託買賣標的出售或另行委託第三仲介者,屋主應給付委託總價4%與仲介".但我有備註"屋主有自授權".請問:不知我的合約是一般約或是專任約,我可以當做一般約委託別家仲介賣嗎?
2006-10-02 17:16:05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明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1.以合約來看你簽的是專任約.但妳有附註屋主可自售.既妳可自己賣.2.你不可在委託別家仲介要不然你到時可能要付2家仲介費的.如有問題可點我
2006-10-02 17:42: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當然是專約
但是他有附註條件屋主可自行出售
所以只有你可以賣跟你委託的仲介可以賣
2006-10-04 09:39: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大胖..你再犯法有人會檢舉你
2006-10-03 13:46: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浪漫的代價 6 · 0⤊ 0⤋
這個好像怪怪的~"~
很難界定耶!!~
不過......我們簽一般約的話
再被住那裡會著名(此房屋如由屋主自行售出,本契約視同作廢)
這樣就可以自己賣囉!!~
2006-10-03 12:02:4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元老爺 3 · 0⤊ 0⤋
1"屋主有自授權"這6個字太籠統要解釋成可以再委託別家仲介很牽強
倒不如直接寫屋主可委託其他仲介銷售而且"委託期間內,屋主自行委託買賣標的
出售或另行委託第三仲介者,屋主應給付委託總價4%與仲介"這句話一定要刪除
2"委託期間內,屋主自行委託買賣標的出售或另行委託第三仲介者,屋主應給付委
託總價4%與仲介"這句話如果沒刪除掉很容易留下想像空間
3通常委託後1至2週仲介人員會回頭向屋主議價 此時便是你將前述2項訂正的時
機提出訂正時態度和緩不當一回事最好
4完成前面的工作就是一般約了
2006-10-02 17:54: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宥騰 2 · 0⤊ 0⤋
專任委託~只能讓這間仲介做銷售,通常期間為一季,任對於仲介的好處,在於此房子只有一間仲介在賣,可以出多點錢廣告,早一點賣出去,對屋主的好處,在於比較容易賣到理想價位。
所以你這算專任約,因為仲介,主要是要賺4%的費用。
2006-10-02 17:51:1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胖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