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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老闆 +職員還有老闆娘公司就這ㄇ4個人,老闆應不應該要幫兩個員工加入勞健保ㄋㄟ??很急唷~~有誰可以回答我,這樣是合法的嗎??

2006-10-01 14:26: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3 個解答

1.僱用員工未滿5人,非勞工保險之強制投保單位,雇主如不願替員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則應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非志願離職時可以申請失業給付)。2.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健保一定要替員工申報加保.3.未加保就業保險及健保不合法.

2006-10-01 17:55: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i 7 · 0 0

嗨!依照勞保條例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其對象為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之勞工,分為強制加保對象與自願加保對象兩類,以強制為主,自願為輔。 一、強制加保對象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15歲勞工亦適用之。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所以如果你服務的機構是五人以上的公司行號的話理應是由雇主幫你投保勞健保的啦還有不要忘了勞退新制的退休提撥金喔~~

2006-10-01 15:46: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R2 6 · 0 0

5人以上才能辦勞保......
不然去勞保局申訴也行....但是公司人少....可能因此丟飯碗....三思ㄚ

2006-10-01 14:32: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啟翔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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