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家裡有一棟四層樓的公寓,有土地權狀,但沒有建物權狀,
想拆除後重新蓋房子,請問可以先自行拆除再跟政府申請
建照嗎?這樣有沒有風險呢?若有風險又該如何處理呢?

2006-09-23 20:37: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J 2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2 個解答

若真沒建物權狀就沒有滅失申報的問題(最好向地政機關再徵詢了解及調閱資料確認先,以求慬慎)因為你們沒權狀並不代表地政事務所沒有列管,若地政事務所有建物資料,仍必須提出滅失申請,才可申請建照,至於風險請提供地號、地籍謄本、地籍圖可免費提供諮詢。
若依現行營建法規檢討,所得到的效益不如現況4層樓的話,建議尋求「違法」就地合法可能性(補建物登記,但需舉證,有可能會被罰款)

2006-09-27 11:06:03 補充:
樸石建築師事務所

2006-09-25 22:53: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lucky168確定已從事建築十幾年?
版主請問:土地登記中有登記建築物資料嗎?屋齡?沒有建築登記不代表未經建築主管機關核准。
可先到該區建築主管機關查套繪資料及申請調閱該建築物門牌是否已取得使用執造,後續再做判斷。

2006-09-24 10:00: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系統櫥櫃訂製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