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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經驗的前輩,我要標一棟房子,該棟沒有門,無人居住,我進去看過,想標回來整理然後再出賣,想請問我得標當天可以馬上叫工人裝門ㄇ,還是要等到拿到權力移轉證明後才可以?,還是要所有權登記完畢才可以?

2006-09-20 19:05:44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日蝕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7 個解答

首先...因為台北三家法院...雖是公家機關...但各個法院卻是獨立作業..且每個法院作業模式也不盡相同...因此若是標到台北法院的案子...往往不用您去找[書記官]...他們自會安排時間...但若遇到[士林地院或板橋法院]...這二個法院的作業模式不但跟[龜]一樣慢的速度在處理案件...也因為有些書記官知道近來[代標]業者有越來越多的情況...房子標到之後...一般來講都不會到書記官的手上處理完就被代標業者把現住人[搞定]...也因此他們完全是[依賴]的心態在處理點交案子...我時常聽他們說一句話...就是[你們自己去點交啊!!和現住人談完在跟我說]...弄得好像我們是他們[指書記官]的小弟..甚至是跑腿的...也因此他遇見你們這種自己標的人...都會愛理不理的...官僚系統...真是令人討厭...可能他們是法院..因此往往認為自己很大...而導致於他們都很懶散...而不像現在的[戶政事務所]或[地政單位]可能直屬長官是[台北市政府]因此這幾年態度不像以往的[愛理不理]的反而變的會關心市民...拿茶水問你要不要喝......所以他們的態度...你就不要理會...先告訴你點交狀的下載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zd-32.doc 至於多久能開始整理...原則來講...我們公司保證產權過戶完約3個月內交屋完畢....但若是初次購買法拍屋..如果不會跑流程...往往一托就是6個月的時間喔!!千萬注意!!可以問問有相關經驗的人...或直接找代標公司處理尾段的交屋問題會比較快喔!!空屋的情況分為: 1.無人無物    2.無人有物 1.無人無物--指的是完全空置狀態2.無人有物 --沒人卻滯留一大堆家具、家電及其他物品不管是何種狀況...都最好是依法定安排點交...如沒事一切天下太平...如有事得吃上闖入民宅的官司...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妨害居住自由罪刑事官司[應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不可不慎...相關網址如下: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00001306然而屋內若有滯留物...若處理不當也會惹禍上身..相關資料可查看我在yahoo知識的回答: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42012989#####如何辦理點交??辦好不動產的登記之後...就可以進行法拍屋的點交了...也就是要取得房子的使用權...如果你事先已經調查好房子的使用狀況的話...應該可以順利取得...只是時間和手續上的問題而已...點交依順利與否...大致可以分為下列3個階段...第一階段:自行點交-這是最簡單直接的情況...通常是空屋無人居住時,在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就可以直接請人開鎖進去...你可以不需要請法院點交...這時你要做的工作如下:1.會同[里長]、[鄰長]或是[大樓管理員]共同進入。2.找好鎖匠開鎖...進去後就把鎖換掉...3.準備照相機...將進入時屋內狀況包括裝潢、遺留物品都拍照存證...第二階段:法院第1次點交-如果不動產被債務人占有或是第三人查封後占有的情況...且在拍賣前的拍賣公告上[註明點交]的前提下...這時處理的狀況如下:1.聲請法院點交--你必須向法院提出[民事強制執行]點交聲請狀...聲請點交...但你必須支付點交人員的出差費...法院規定是每人500元。2.執行人員現場勘察--法院第一次點交會請書記官及法警到現場勘察了解狀況...和房屋的占有人做軟性的溝通...3.占有人自行遷離--經過執法人員與占有人協調之後...通常會給1到2個月的限期讓占有人自行遷離... 備註:法院接受聲請點交到實際派人點交可能要1個月的時間總而言之...法院的點交程序及時間如下:1.得標後並繳完尾款在案..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先遞[點交狀]2.法院收到點交狀於30~60天排定第一次的履勘時間3.第一次履勘完畢後遞上第二次的點交狀..法院收到點交狀後於30~90天排定第二次的強制履勘時間4.強制履勘後..當天交屋..........原屋主就算不般也會被帶標公司的人抬到屋外...而且法院的人及管區員警在場..一切合法喔!!祝你順利交屋喔!!

2006-09-22 12:46: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anda 4 · 0 1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10-26 06:44: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很多投資法拍屋的人,時間即是金錢,除了利息成本外,大把的鈔票能儘快回收,再重新標購法拍屋進貨,使資金回轉率快,才是投資法拍屋致富之道。所以針對無人居住的法拍屋,多數投資客根本無法耐心等法院四個月點交程序,大都循自行點交方式,直接開鎖進屋;有些性急的得標人,還没有取得所有權登記,或者連法院權利移轉證書也未收到,甚至得標當天就找鎖匠開門了。但,萬一不是真的空屋,只是原屋主住在別處,可能還有對方不那少的留置物,您開鎖把裡面的東西丟棄,那您與債務人的糾紛保證没完没了;尤其未經法院點交,得標人理虧在先,屆時對方跟您求償在後,您只得任人宰割了。依我們公司十數年法拍經驗,碰上無人居住的法拍屋,我們一定會等到客人收到法院權利移轉證書,代表取得房子所有權時,才進一步研究是否可以提前自行開鎖交屋;從法院公告筆録、房子有無斷水斷電、訪查左鄰右舍,確定屋主跑路,不會再回來,才會建議客人準備交屋。在客人同意下,以我們公司書面註明,是本公司認為無人居住,經本公司清理屋內東西後,再完全謄空交給客人,這就是我們給客人的點交保固書;緃然原屋主回來吵,也是由我們處理。如果您是投標新手,建議您還是依法院點交程序,從自動執行搬遷命令、書記官現場履勘到法官強制交屋,過程約四個月;假如裡面空無一物,書記官履勘時,也許就交屋給您,大概兩個多月時間,值得您等待。請點選: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未點交實例_big.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9-21 15:21: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沒有門,無人居住 ~ 現在到處亂自殺的愈來愈多, 裝鐵門來防護.....
既然已荒廢, 管他 權力移轉證明書, 賭賭看。否則就慢慢來, 沒差幾天時間

2006-09-21 10:26: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沙啞郎 6 · 0 0

原則上是不行的,最好是等拿到權狀後再去整理。
房子空在那邊也是很久的事,也不差那幾天啊!

如還是急想換掉,也是要做好準備,如拍照存証等等來保護自己。

2006-09-21 06:59:2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你好.實務上不行.實際上應偷偷去換鎖.而且越快越好

2006-09-21 03:48:32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楊副理 1 · 0 0

如確認真的是空屋, 又真的有立即裝門之必要,是我會得標後就裝門~(因為空屋且無人管理,那就不會有什麼人會來主張啥權利)但依目前實務,法院收足尾款後會很快核發權移,等到權移下來後再去裝門並不會拖多久~如沒有什麼急迫性,是建議等拿到權移後再作業~拿到權移,再去作業是最萬全的方式~

2006-09-20 22:00:53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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