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被老闆娘開除了!!到這公司上班之前,老闆娘跟我說試用期三個月,我應徵的職務是會計助理,關於薪資是月薪25000,面試中有談論到因為我是剛出社會沒有這方面相關實務經驗,需要人協助教導,老闆娘跟我說沒關係只要你肯學就好我們不會怕你學究開除你!從9/4開始工作,今天下班的時候老闆娘把我叫去,跟我說我是新手他沒辦法花時間教我叫我做到今天就好,給了我$8333十天的薪資,但是我是從9/4工作到9/15,以月薪來計算應該是$10000,且他還拿了張支付憑證要我簽名,但上面是空白的只寫了日期,我那時沒想到他會突然開除我,一時混亂在上面簽名,我該怎樣去公司跟他拿回那一千多元及詢問那張簽名的單子呢?因為我原先有另外一個工作在考慮,但因為我是會計科系,所以想先從事會計相關工作且學習經驗,但老闆娘無故開除而浪費我十幾天時間且還要另外找工作,我能要求其他的補償呢?
這樣算是惡意開除員工麼?因為跟他之前面試所說的內容並不符合,且工作期間他不時對我做出人身攻擊(比如說南部人怎樣怎樣...鄙視南部人),下達的指令上一秒跟下一秒永遠都不一樣,也常常罵完我之後發現是他自己弄錯了,因為他的健忘及朝令夕改導致我常常因為他被老闆責罵,但卻不是我的錯,受了這幾天的委屈,我就只能這樣白白的被無故開除麼?
或者自認倒楣??請各位幫幫我...
2006-09-15 18:37: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我媽媽已將我的健保部分轉停,因為上禮拜我老闆娘說要幫我弄勞健保,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寄資料到勞保局,請問這情形我又該如何處理??
2006-09-15 18:50:41 · update #1
問勞保局.你加保的時間.跟公司有無幫逆在當日加保.如果沒有.就提出檢舉.至於你的薪資要如何處理.不用你出面.到勞工寫申訴單.由懂勞基法的人幫你開協調會...讓他知道.南部人是講法律.然後在講情理的.不要看輕了南部的人...你一定會依法令檢舉雇主一切有違法的事.這就是南部人.義務調解人
2006-09-16 04:42: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1.你的薪資計算可能有問題,所以可能有勞建保費用支出,但我不認為這兩 筆費用需要到一千七百多元。 你不會拿到10000足額,依法規定,員工第一天上班就要投保。2.老闆要解僱員工是不需要特別理由的,只要說你不適任,就符合 勞基法第十一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所以你無法向他求償,但是可以請求資遣費照比例計算。 滿一年可有一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一年要照比例計算。 3.如果你所謂的人身攻擊,只限於說南部人如何如何...你很難求償。4.朝令夕改你也很難求償。結論是,趕快再找新工作。
2006-09-15 20:48: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