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30 號標到法拍屋.. 並當天繳清尾款..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9/6號才將權力移轉書作好..送交法院
9/13 才拿到權力移轉書..
請問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作業時間這樣對嗎?
為什麼要等到一星期後才作好權力移轉書移交法院
如果我不是當天繳清尾款…金服公司會更晚做好權力移轉書嗎??
8/30 我繳完尾款順便申請點交..
請問何時會收到法院點交狀??
我問金服公司..他說他們權力移轉書跟我的點交狀不是同時送去法院..
是這樣嗎?
那他們何時把我的點交狀送到法院..
2006-09-13 11:20:15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jack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一般來講..標得房屋並於7天內繳清[拍賣尾款]繳清價款後14日內,法院會核發你得標的法拍屋的權利移轉證書,這張證明書蓋有[法院的官舫]就代表你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然而你是當天得標[8/30]..當天就繳清尾款...[9/6]就做好權利移轉證書...並於9/13核發證書算是快了...而且一般來講[執行單位]都是先收到尾款才開始作業的..你這樣的速度算是相當快速了...要不是因為[台灣金服公司]最近因業務量減少..以我們之前的核發速度[因金服公司尚需要跑流程至他的上頭法院]..這樣的往返速度至少是21天以上...那他們何時把我的點交狀送到法院.. ANS:至少是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你才可以送點交狀喔 由於各各地方法院雖是[公家體系]但做法不一..且都獨立運作..時間如下:1.台北地院--核發時間一定14日內2.士林地院--核發時間通常為14~21日內3.板橋法院--核發時間通常為14~30日內4.基隆法院--核發時間通常為14~30日內 5.基隆法院--核發時間通常為14~21日內備註:權利移轉證書你可以選擇由法院寄到你指定的地址或是自行領取,但為了保險起見及節省時間,建議你自己去領。 通知對象--法院在你繳清價款之後會發公文給下列對象,讓相關人士能知道法拍屋的所有權動向。1.債務人及債權人:通知該不動產已拍定,是由誰買受,債務人應將原有的所有權狀交出。 2.地政事務所:通知地政事務所配合得標人辦理產權移轉的登記,並將原有的所有權狀公告作廢。 3.得標人:通知你關於標得的不動產以及一些應辦理的事項。希望對你有幫助喔
2006-09-22 13:11: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anda 4 · 1⤊ 0⤋
Ans1:金服公司雖然是民營公司,但它是34家銀行投資組成的,工作效率是比法院官僚係統高,然終究是銀行體系,當然更比不上正常民營積效高。從得標繳尾款完成後,超過十天未收到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我們每天不是電話催承辦書記官,就是親自到書記官櫃台拜託了;您8/30當天繳尾款,9/6收到證書,算可以了;晚繳尾款,一定跟著晚核發,没有收到得標人繳款,承辦人員從何做起呢?Ans2:金服公司只是負責拍賣的投標程序以及後續債權人分配表的作業,有関點交動作,還是法院民事執行處在處理,點交狀最好送交法院;您送到金服公司,他們還要轉交法院,時間上就會有一個禮拜左右的擔擱。在您的權利證書上會有金拍屋與法院的執行案號,我們都是直接以法院的案號寫點交狀,送交法院收狀,爾後催促點交進度也是向法院承辦書記官催促。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9-14 15:49: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常惠代書事務所http://iyuhouse.com/wen/
1.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30天內持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同是具狀申請第1次點交,約14-21日收到第1次點交狀。
2.於自動搬遷期日屆至後,具狀申請第2次點交〈履勘〉,帶照像機、拿法院公文向警察局通知派2名警員協助、鎖匠,書記官會到場。若債務人在現場,協商完成請書記官現場點交;協商不成
3.第3次強制點交,屋內留有動產,現場保管或移至他處保管,切忌當日處理完畢!
程序大致如上述,但過程中需注意法律陷阱。一般人、代標公司、代書皆非法律系,對於法律專業知識不足,不要點交變成不點交喔!
相關問題 可點我的大頭 蔡代書
2006-09-13 19:51: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對的,沒有錯(作業程序)
1.等地方法院的發文:不動產權力轉移證書的公文
收受不動產移轉證書,需30天內持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此時,你的所有權狀都應在銀行(銀行大多會指定代書一併辦理)
所以你只要去銀行辦理貸款事宜,此時又可多貸到總價的9.5~9成
2.此時,要問清楚銀行方面有無幫忙遞點交狀
3.等地地方法院的發文== 執行處通知===通知自行點交
=====您要自己跟前屋主協商
4.協商不成,再遞點交狀,申請點交
5..等地地方法院的發文==執行處通知===實為再次告之催促,跟前屋主協商
6.協商不成,再遞點交狀,申請點交
7.等地地方法院的發文==執行處通知===現場勘查===帶照像機找2警局與鎖匠,書記官檢察官與法官都會到場
8.拍照現場,再寄給法院結案,如現場留有其他不動產,法官會在告知你如何做
9.以上就是大致法拍情況(狀紙可自己寫,那裡有制式的規格)
2006-09-13 19:15: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09-13 13:06:4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拿到權利移轉証書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點交房屋.可自己直接找法院.不必經金服公司.這樣速度會比較快.
法拍專業代書敬上
2006-09-13 12:51:4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tonytu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