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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汽車旅館的打掃房務員!從他們未開幕的時候我就進去了。
到現在我任期即將快滿一年!我想問如果是被迫自動離職可以去告他嘛?而且他也沒有寫離職單?
在公司都呆的好好的!做的很認真~為什麼要趕人家走!他說了一句我不會讓你領年終的!如果不迫自願離職會心有不甘~但是又不能跟公司要遣散費!因為一開始進去我們就和公司有簽一張切結書!所以我該如何。。。現在正積極找證據!

2006-09-09 03:14:3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李小毛 3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難到他就會簽非自願性離職嗎??他沒有那們笨。

2006-09-09 17:11:15 · update #1

4 個解答

1.這不是給不給非自願離職單的問題,而是必須給,因為是他要你走,不    是你自己要走,你也沒說你是約聘的,樓下的大大怎麼說約聘?2.你不能簽離職單,因為你簽了,公司就能主張你是自願離職,不必給資  遣費。3.切結書的內容是什麼?一年一聘嗎?假如這樣,算定期契約,也不能有  資遣費。4.收集證據(錄音、書面...)向勞工局檢舉。

2006-09-10 08:50: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有些老闆就是這樣B機.看到員工要滿1年的就不想給他年終就把他辭掉..扁他.放把火把它燒了..

2006-09-09 03:48: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有關自身的重大權利,簽切決書放棄是無效的,也就是說你仍可以爭取資遣費,但如果你是定有期限的短期契約工就另當別論。建議你找縣市政府勞工局出面協調,這是對你最省力的方式。

2006-09-09 03:29: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fisi 4 · 0 0

敢你走喔~好ㄚ~~請他簽寫非自願性離職
你就可以去申請失業救濟金ㄝ
金額也不少
依萬多塊有

2006-09-09 03:25: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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