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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間代理包裝的工廠暑期打工,
當她要離職時,她領到的薪資條上面寫著
本薪:18000
合計:18000

扣 勞保費:289
健保費:432
勞退提發:1330

扣項小計:2051
時領金額:15949

我的問題在於,我朋友的勞健保都是他媽媽在半哩,
為什麼這家公司可以用這名義來扣他的薪水,
還有,勞退提撥這個扣項用在暑期工讀兩個月而已的工讀生對嗎?

我覺得很氣就在她兩個月只賺18000還要被扣這種莫名奇妙的款項,
她家是單親家庭,又是女生,就這樣欺負她嗎?
請法律達人告訴我相關法律,也麻煩告訴我如何討回那些款項?!
謝謝

2006-09-07 09:00:0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抱歉,字打錯了,“辦理”,不是半哩!

2006-09-07 09:03:47 · update #1

2 個解答

1.公司有義務要幫員工投保勞健保,你說你朋友勞健保都是媽媽辦理,你可   能誤會了,他媽媽頂多幫他辦健保,不可能辦勞保。   他媽是老闆嗎?你朋友在他媽那裡工作嗎?不然怎麼他媽媽會辦勞工保   險。2.因為公司有義務要幫員工加保,如果他加保,而你之前在公所或依眷屬名   義的健保,不退保,不關公司的事。3.不管工作多久,雇主都要提撥勞退金下限6%,但是這筆錢不是扣勞工薪   水,而是雇主另外提撥的。   另外自己也可以提撥上限6%的勞退金。   這筆錢會存入勞退個人帳戶。   「所以雇主違法是在於用勞工薪水扣下限6%的勞退金,不是雇主自付      的」4.向勞工局申訴,要雇主補回所扣的勞退金,至於勞健保費,於法有據,   雇主沒有違法。

2006-09-07 11:32: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你朋友有工作的話,勞健保確實要在工作的公司投保,
只是勞退提撥的部分如果你的朋友沒有選擇自行提撥退休金6%的話 ,
雇主是不能扣員工的薪水來提撥勞退的,
因為看樣子是你的朋友的雇主是違法來扣薪提撥,在法律規定是要雇主要負擔勞工退休金百分之六提繳率,所以請你的朋友拿著薪水單到勞保局去檢舉他的老闆吧
第14條
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前項規定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2006-09-07 09:49: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FBI1798tw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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