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今年畢業,進入一家小公司,由於剛進去,而家裡又有些事不得不去辦,所以就請假了。
請第一次時(一天),沒什麼事;但在同一個月,請第二次時(也是一天),人事小姐就跟我說了:我們這裡是一個月,只能請假一天的,請第二天的話,就是請一天,扣三天了。
這樣,是合理的嗎??
2006-09-07 19:57: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蝶野 3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請假一天不是要到扣三天的薪水而是請假一天=少掉了三天的薪水如當日的薪資+全勤獎金+其他的津貼等等加加起來大約=三日的薪資飛掉了除了特休及公假外都是要扣薪的※你們公司的計薪方式有點怪怪的建議您再向人事小姐詢問清楚會比較好
2006-09-07 21:06: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誰是我來我是誰 5 · 0⤊ 0⤋
你應該試著瞭解,扣的除了當日工資外,應該還扣全勤獎金;你多扣的會不會就是全勤獎金?
2006-09-08 07:22: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