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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去一家會計事務所上班6天 公司只有老闆娘跟老闆 還有一位男生跟我 ㄊ還要請一位會計 ㄊ在第4天叫我簽一份試用期合約書 由於ㄊ在應徵前就已經先告知上班之後要簽 所以這部分我沒意見 可是 ㄊ上面只有說試用期的時間 一些薪水方面 上班時間 福利等等都沒加以註明 我有問ㄊ 怎沒有薪水方面寫在紙上 ㄊ說發薪水時間到哩就會發 而且會有薪水明細單給我
因為怕繼續問下去 怕老闆娘會反感 就沒堅持 可是問題
1.如果 發薪水到哩 ㄊ給的薪水不是當初應徵時跟我講的1萬7 那我是不是沒任何辦法反駁?
2.還是說 到時ㄊ不給我薪水勒-.-"?
3.有公司發薪水是25號的ㄇ-.-??
4.我想要跟ㄊ要合約紙 如果ㄊ不給捏 是正常ㄉㄇ?
5.如果我不到3ㄍ月離職 那我要賠償公司ㄇ?
麻煩各位大大
我滿擔心ㄉˊˋ

2006-09-03 09:02:3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先生 也只有幾ㄍ問注音文好ㄇ 不想回答就不要遷拖麻

2006-09-05 15:10:06 · update #1

合約紙她不給我 她說只有試用時間而已 沒什麼 只能看25號囉 恩 以後會改進-.-" 盡量不用注音文- -

2006-09-06 13:57:55 · update #2

3 個解答

1.合約書沒有一定要怎麼寫,薪水也不一定要列上去,但是除了書面之外,  口頭約定也是合約的一種,如果你的老闆跟你口頭約定是17000,那就是  17000。2.這大概是你第一份工作吧,檢具勞健保證明、工作時間證明,向勞工局申  訴啊。3.公司發薪一般都是5號或10號,但並沒有強制,只要按月發給都是合法。4.你指的是合約副本吧,他應該要給你,如果不給你,就要小心了,誰曉得  會不會加油添醋。5.如果合約有寫違約金,而這違約金與你的薪水差異不大,就是有對價關  係,例如違約金10000,薪水17000這是合理的,但如果違約金二十萬就明  顯不合理。6.不過你的注音文還算不少...

2006-09-06 09:32: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4-01-10 19:57: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本來想答的..看到注音文就放棄了

2006-09-05 05:05: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郭SIR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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