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給薪資是現金方式,這樣怎知道他有無逃稅,或是有無幫我保勞健保.給現金到底好還是不好.
2006-09-01 19:50:5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ero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1.老闆可以用現金的方式支付你薪水,這在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有規定,同時如果你服務的單位是屬於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雇主有義務幫你投保,並需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通知你保險效力開始日期。雇主也要給你勞工保險卡這是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的。(法令檢附於最後)
2.你的問題重點應該是老闆沒有給你薪資明細,薪資明細上會載明本薪/加給/津貼/加班費/勞健保費/福利金等事項,你才有辦法判斷老闆是否有幫你投保,一般小型企業可能用薪水袋,薪水袋上會寫我說的一些事項,勞退新制實施後,有些老闆為了規避6%提撥金,會想辦法少報勞健保費,可以打電話去勞健保局查(除非你很久沒繳健保,健保局才會主動催繳),至於所得稅,年底你會收到扣繳憑單,依上面的金額便可推算你老闆有沒有逃漏稅。
給現金沒有需要提款的麻煩,但有遺失的困擾,好不好見仁見智,但沒有薪資明細的確到時候如果有勞資糾紛會比較麻煩。
一般公司若規模不大,可能比較沒有辦法應付法令的所有要求,如果員工未滿五人的公司(含雇主)勞基法並無強制其投保,不過健保則是一定要保的,假設你老闆真的沒幫你投保或逃漏稅,自己要去評估老闆是善意(不懂法令/規模太小)還是惡意(貪小便宜),再衡量自己找工作的難易度決定去留。
勞動基準法
第二十二條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
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
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付給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
在此限。
勞工保險條例
第六條 (強制保險之被保險人)
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 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 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歲勞工亦適用之。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第十一條 (強制保險勞工所屬事業之義務(二))
符合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到訓、離職、退會、結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但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 (保險證之填製)
保險人應依投保申請書填製保險證一份,依加保申報表製作被保險人保險卡二份送交投保單位,保險證應懸掛於明顯處所,被保險人保險卡一份由投保單位保管,一份轉交被保險人簽收保存。
前項投保單位保管之保險證及保險卡,如有遺失或毀損時,應通知保險人補發。
2006-09-01 21:34: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路人甲 3 · 0⤊ 0⤋
給現金不好,因為你有可能拿到假鈔。給現金與有無逃稅是無關的。如果給現金另付薪資明細,也可以看出有無勞健保。你如果要查詢,建議你在內政部網站申請一張自然人憑證,你可以瞭解勞保、勞退、健保.....相關事項。雖然樓下的網友說你可以打電話去問,但電話中難以判定你的身份,求證有困難。
2006-09-01 21:19: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1⤊ 0⤋
公司雇主發放薪資用現金和沒薪資條,
這樣的公司(尤其企業社),
一定多多少少有問題,
不是惡質雇主拖積欠薪資,
不然就是未提撥、拖欠勞健保費,
影響勞工權力,
還是別待這種公司企業社。
2006-09-02 11:38: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OEO 1 · 0⤊ 0⤋
打電話去勞保局查詢就可以知道你勞保投保紀錄~如果健保局沒再寄保單給你那表示公司有幫你保~至於現金方式發薪確實有可能有逃漏稅嫌疑(不然你可能會多一筆所得稅要繳,國稅局會寄單給你),所以這題嘛見仁見智~看你算一算薪資所得跟投保要繳的費用相扣下來有沒有被老闆從中A走~一般老闆(比較小行號的)很多會為了逃漏所得稅而以現金發放制(不容易查到)~不過你跟老闆計較他逃稅的話你可能要吃西北風連帶要多繳稅了
2006-09-01 23:55:53 補充:
健保也可以打電話去查詢
2006-09-08 15:41:07 補充:
打電話問只能查到你幾時開始投保及投保公司是誰~細節部份他會要求你到勞保局走一趟唷
2006-09-01 19:55: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