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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全職但是目前試用期的行政導師(試用三個月)
九月一號起為試用開始之日
她給我的底薪是26000
全勤有加獎金1000元
拉學生的話另計
(試用期間沒有扣勞健保)
但是他說如果正式開始用的話
底薪為27000
全勤獎金1000
拉學生也是另計
但是他有說正式員工的話
要扣勞健保2000元!!
現在就是覺得這個扣勞健保2000很誇張!!
我想問的是
我要怎麼了解這不合理之處的細節
請高手說出他會用什麼名目來說這兩千塊勞健保的事情
而我又該在什麼情況下合理反駁?!
因為我目前試用中
但是我想先了解
不過,在試用合約的規定上它有說不可以用任何不當理由拒絕不加班(這是為了盡快適應班務運作)
我想知道如果要加班的話
領多少加班費才是合理的?以及要怎麼計算加班的鐘點費?
我目前是週一到週六下午兩點到晚上十點為正式上班時間
如果他的勞健保費不合理,我去檢舉的話能夠有多少錢?
如果我在上班時間去敎小朋友(任課),是否可以跟他拿上課的薪水?
若他不給我,是否合理合法?
我知道這兩千塊已經是不合理了,但是我想了解我要怎麼應對。
請高手為我解答。

感激不盡!

2006-08-30 21:09:2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勝利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感謝各位的解答..
這裡我補充一點就是員工數目的問題
老闆(班主任)+我和行政櫃檯三人是正職員工(但我試用中)
其他都是PT
如果算PT的話我們加起來已經超過五人了
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也算應該要投保的公司團體?
至於有大大說上班時間內敎課是業界慣性作法我知道
但是我還是會跟他討論鐘點費問題
試用契約書上面沒有寫我該幹嘛(行政導師的責任)
點名、聯絡家長什麼的都沒有寫
但是基本上這個工作跟很多行政導師的工作一樣就是什麼都做
我會問清楚,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和解答。

2006-08-31 08:26:50 · update #1

sorry!!
那個兩千塊勞健保不是扣掉而是直接給我的
所以是兩萬七的底薪+兩千塊的勞健保+全勤獎金=三萬!
他完全不幫我保勞健保!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益呢???

2006-08-31 19:16:39 · update #2

給湛藍大大~
請問去工會加保是要怎麼處理呢?
我要怎麼做??
還有就是如果健保原本是跟著父母一起的
是不是大學畢業後一年內還可以在父母名下呢?
一年之後(假設我在該補習班工作一年)我是否要自己去解決勞健保的問題呢??
抱歉我的問題很多= ="

2006-09-01 07:36:53 · update #3

2 個解答

試用期間沒有扣勞健保不可以.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到職當天就要加保~且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的..第 11 條符合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到訓、
離職、退會、結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
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但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
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
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要扣勞健保2000元!!勞健保及退休金算法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薪資X4.55%(健保費率)X30%(員工負擔的部分)X(本人+眷屬)勞工保險投保薪資X5.5%(勞保費率)X20%(員工負擔的部份)投保就業保險投保薪資X1%(就業保險費率)X20%(員工負擔的部份)勞工退休金提撥全薪(對照投保級距)X6%(雇主應提撥金額下限)若今天雇主在三個月後實報你的投保薪資(全薪為28000很多雇主都是以多報少),,投保級距為14級,投保金額為28800勞保費(含就業保險費)374,,健保費(沒撫養眷屬)367,,勞退金1728共2469----------------若以多報少投保22800(24000)則勞保296(312)健保291(306)退休金1368(1440)共1955(2058)最有可能是雇主投保22800,,且勞退金從你的薪資去扣..你要告訴他..勞退金老闆至少要提6%,勞工可不提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前項規定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
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依前三項之規定辦理。試用合約的規定上它有說不可以用任何不當理由拒絕不加班(這是為了盡快適應班務運作第  5  條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第 42 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
不得強制其工作。除非逼不得己,,才用這兩條..不然盡一個員工應盡的責任才是對的...好累不想加班是正當理由領多少加班費才是合理的?以及要怎麼計算加班的鐘點費?第  24 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 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如果他的勞健保費不合理,我去檢舉的話能夠有多少錢?你沒錢賺,老闆要罰錢,應照實領薪資投保(三個月平均薪資)如果我在上班時間去敎小朋友(任課),是否可以跟他拿上課的薪水?若他不給我,是否合理合法?不合理,不合法,不過要不到錢,應與雇主協商不合法在叫你從事勞動契約外的工作..

2006-08-31 12:49:11 補充:
之前健保費算錯了..你自己再依公式去算~
到底算不算強制投保單位~要看那幾個人的工作性質.時間.若是短期性(時間一樣)..就要加保..
若是一天上班一二個小時..就不是強制加保單位

2006-09-01 12:48:14 補充:
要是不幸出事..保在工會還是有差..
不過你真要說是強制被保險人也說不過去..老闆給你加2000.算是有良心..
你也只能選擇去工會加保了..去公所辨健保轉出後..帶著轉出單即可至工會加保..

2006-09-01 12:49:10 補充: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不要2000...請老闆加保..

2006-08-30 23:06: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郭SIR 6 · 0 0

據本人在補教業擔任行政職六年以上的經驗,
於法你爭取的都合理
但於業界習慣
我建議你還是換工作吧!
全省補教業95%以上都叫做責任制分工,也就是當天事情沒做完,基本上想準時走是不可能的(加上身分為菜鳥或工作績效不佳者,更別想準時下班)
全省補教業97%是不會跟你談加班費的,充其量有70%業者願意將員工加班時數換成補休時數,增加員工可休假的時間.

2006-08-31 09:31:37 補充:
導師兼教學=是目前補教業的趨勢,大約有45%(有日漸增加之趨勢)的業者皆採此種經營方式,在45%中只有50%的業者,會因為任課而有職務上加給
而勞健保部分,正職人員未超過5人以上或補習班規模不大者,80%是不會保勞健保的(業界慣性違法).你們公司應該是將公司負擔轉嫁到你們身上吧!

2006-09-01 11:16:28 補充:
給你2000就合理啦!
2000裡面包含了公司負擔部份
你可以在工會加保
這樣並沒有損失啊!

2006-08-31 05:31: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漂浮藍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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