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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知道賣房子後是否能先拿到錢
還是要先把房子清空後才能拿到錢<==這是我要問的最主要問題
如果可以先拿到錢那能先拿到幾%呢
還是這是由買賣雙後協議後決定的
剛剛已有位好心的大大幫回答了
但是沒有把答案講的很清楚
所以我看不懂
我只要簡單的回答就好了
還是先感謝幫回答的大大

2006-08-29 16:35:1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回聲谷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2 個解答

一.一般而言,付款條件最後仍由買賣雙方在簽約時作最後協議確認.正常程序分簽約10%.備證10%.完稅10%.交屋70%...二.取款有几種狀況:    a.若房屋仍有債權債務關係在,屋款會先將其扣除保留.餘款再交付(例如售屋100萬.銀貸70萬.可能先讓你從前款取回30萬以內)    b.若有作銀行履約保證,會訂明於交屋時再統一作屋款清算交付.但若須先動用屋款,在經買方同意之下,仍可先動支.    c.若房子無任何貸款,則依契約內容之付款程序,將屋款直接交付屋主.大致應是如此吧....

2006-08-30 07:03: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ackie 5 · 0 0

要先拿多少錢是可由買賣雙方協議的.一般為賣價的10-30%
尾款當然是等交屋時才拿的.(當然你要先清空房子)

2006-08-29 16:59: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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