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拿了一張[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申請書要我們連署
主要是將我們這一帶的土地分區從[商三]改為[商四]
里長沒有辦說明會,我上都發局網站看過法規對這兩區的定義(包括建蔽率、容積率...等的差別)
但看不出來更改之後是比較好還是比較壞?
另外在申請書上有一條說申請人將願意讓獲准改建之基地,規劃為開放式地下停車場使用...
這也是從[商三]變更為[商四]才能做的嗎?不曉得合不合理..
(我自己是不太想同意這一點...)
2006-08-28 14:32:5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幼慈 2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依據目前內政部都委會的審議精神土地使用強度由低變高是會要求回饋的回饋的項目可能是土地 可能是現金若回饋土地則必定會做為開放式的供公眾使用性質您希望未來建築後一樓是個不能管制出入 給大眾使用的場所嗎那麼私密性 安寧性 安全......等等項目不見得會有什麼好處建請多加思量(就如里長開的條件 地下室變成公眾停車場 什麼人都可以進出)
2006-08-29 17:37: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由商三變更為商四…
1.對你未來如果改建在建蔽率、容積率上有更好的待遇
到時候會分得更多…
商業區.....建蔽率.....容積率
第一種五五%三六○%
第二種六五%六三○%
第三種六五%五六○%
第四種七五%八○○%
或特定條件可放寬為:
商業區.....建蔽率
第一種 六○%。
第二種 七○%。
第三種 七○%。
第四種 八○%
2.變更為商四後,有兩種行業不能在商四地設置:
第二十五組:特種零售業乙組之爆竹煙火業。
第三十六組:殮葬服務業。
http://www.udd.taipei.gov.tw/planweb/FiRoger/核准標準.doc
對大家更好…
2006-08-29 20:39:20 補充:
照理說,你們大家可以集合起來,要求里長統合列出利弊分析,並向里民統一說明…否則大家也集體不同意囉!!
2006-08-30 00:05:10 補充:
統合評估起來,能夠變更容積率、建蔽率更高的第四種商業區,在改建後對地主絕對是更有利的……
2006-08-29 16:17: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ser2006 5 · 0⤊ 0⤋
商三跟商四的差別會影響所蓋高樓的大小
應該請里長辦說明會
找專家評估.千萬別亂簽.
進站查-住家-區域-自售-商三跟商四行情.
2006-08-29 06:04: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威廉 3 · 0⤊ 0⤋
商三跟商四的差別好像會影響所蓋高樓的大小,至於規劃為開放式地下停車場使用,應該是想說以後改建為大樓後,會有更多車輛及人進出,所以才有此規劃,希望幫助政府解決沒停車位的問題。另一方面政府也較會同意這次申請。
另外我從網路上查到有關建蔽率及容積率的解釋如下,可參考看看:
建蔽率 :
建蔽率乃指一塊建築基地內,其建築物之最大水平投影面積(即建築面積)占基地面積之比例。
建蔽率是房屋投影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率,建蔽率小空地面積大, 建蔽率大空地面積小。
建蔽率的設立,旨在規定建地必須留有空地,以維持環境品質。
容積率 :
建築物地面上各層樓地板面積之和與建築基地面積的比率(不包括地下層及屋頂突出物 。簡言之即建坪與地坪之比。
2006-08-28 14:57: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herry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