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園市縣政府附近,土地6人持有,共366坪,自身61坪,旁既成道路用地共90坪,自身15坪,與建商合建14樓地下3樓,請問可分得幾坪建物(以對分計算)?容積率230
2.計算基礎與法令根據?
2006-08-26 14:44:5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3.(地面以上)131.1坪?總建坪?
2006-08-27 09:56:39 · update #1
61+15)*2.3*1.5*50%=131.1坪(地面以上),地下室以開挖80%,車位登記10坪粗算可分9個
如果是素地,當然是要由地面一層往樓上分,同樣的面積價值比較高。
至於分配比例合不合理,還是要看建商的建材與當地售價而定,可以查奇摩合識裡面相關的合建疑問,多有解答。
(基本上這不是什麼祕密,沒什麼好炫耀的)
2006-08-27 14:41:57 補充:
可登記產權坪數(地政)
2006-08-27 08:43: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
請問規劃師 131.1坪(地面以上)是什麼?建坪?
2006-08-27 09:01: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合理的合建原則:
問清地價:自己也要有個譜.勿全聽建商的
及每坪建價:也是勿全聽建商的.要求銷售建坪也要附註上去
算好等值的地價換取它的建物
盡量選1.5.6.7.8.11.12.樓層(較好賣的樓層)
所以也要查好市價(秘密:用我們的土地[市價]換算它的建物[造價]而非建物市價
容積率有加成.
通常為地坪的6-7倍.
所以應該有2196--2562銷售建坪
否則蓋不到14樓
現行計算基礎與法令根據皆是習慣習俗
2006-08-26 19:34: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梁 造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