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日前購入高雄市一處新成屋以取得使用執照不過離整體完工約97%此一交易為470萬含屋價與裝潢尚餘420貸款未撥與15萬現金未繳付請問交屋是否要100%完款?驗屋後可承諾撥貸款,但現金部份也需於此全額完款嗎?可保留尾款於驗屋未過之修繕或先辦理交屋於同裝潢完工驗收核付嗎?
2006-08-21 07:11:3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hooker5230 5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正常的交屋程序如下:1.建商應於工程全部完成之後先通知買方來驗屋,檢查所有設施包含水、電都已正常供應,確認沒問題的話就同意撥款及約定交屋時間,如果有未完成或是有瑕疵的部份,應該要待處理完成之後再次驗屋,沒問題的話才能同意撥款及辦交屋手續2.通常是撥款當天或是隔天辦理交屋手續,主要是建商交付所有權狀及相關證明文件還有鑰匙,買方交付尾款;買方即可正常使用房屋才行,而不是銀行已經撥款好幾天,屋況卻還有問題,或是遲遲未約定交屋時間3.為避免爭議的發生,按照正常程序來走是對買方最有利的作法,不要輕易答應建商先辦交屋手續再來處理屋況或其他問題,如果已經撥款後卻遲遲未將房子及相關文件交付給你,是可以要求補貼貸款利息的4.如果裝潢也是建商代為施工的話,最好連裝潢也都好了之後再撥款交屋,或是協議保留尾款,先辦撥款、交屋,等裝潢驗收完畢再付尾款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在建商還沒收到錢時對你比較有利,有問題也比較積極處理,收到錢之後你就會變成相對弱勢了,千萬不要輕易妥協讓自己吃虧喔~
2006-08-21 16:21: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虎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