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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請問 : 土地重劃後現有建商要收購土地
我聽說重劃完成後,2年內交易可免繳土地增值稅?!請問有這條法規嗎?

2.因為田地以前就都是讓人耕種稻米的,
在法律上一定要給他3分之1的土地這沒辦法不給他嗎?
如果一定要給他的話,那他的3分之1土地增值稅是不是他自己要付呢?

麻煩專業人士幫個忙,謝謝

2006-08-17 22:14:1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ulin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1 個解答

1.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2條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增 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
2.重劃完成後,地價稅減半徵收兩年。
3.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2條第2項第1款規定: 出租之公、私有耕地重劃後分配土地者,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請求按重劃計畫書公告當期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之一之補償。
4.如果重劃分配結果公告後2個月內承租人未請求補償時,出租人可依同條例第76條規定收回土地並依77條給予補償(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預計土地增值稅,並按該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補償。)
5.綜合上述,出租人僅須給承租人現金補償而非1/3的土地,也沒有代付增值稅之問題。

2006-08-18 17:33: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牛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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