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親戚代問
他有一間房子和房屋仲介簽3個月的約,有簽底價610萬,
但最近臨時家裡有些因素不想賣,
他很擔心真的有人來說要買,
萬一仲介幫客戶出底價610萬要買,
他可以說不要賣嗎?
這樣他需要賠多少錢給仲介?會不會被告呀?還是有什麼責任?
2006-08-18 05:51:0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幾個建議提供你參考~1.一般屋主要主動解約,仲介都會懷疑是否有其他同業介入破壞,所以可以向仲介說明原因,確實無法出售,也希望仲介不要收取違約金,甚至可以在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上註明契約提前結束時,並且加註賣方在半年內不得將房屋轉手過給其他人,否則要付違約金,這樣仲介就會相信你們是真的不賣了2.調高底價也是辦法之一,就是先問仲介目前是否有人在談價,不管他說有沒有,只要不是說已經有人付訂金了,都可以要求調高價錢,就說家裡有人反對,如果要賣就要700才要賣3.如果是剛簽委託契約沒多久,還在三天的契約審閱期內,那當然可以要求解約不賣不過這三種辦法只能選一種來用,不能又說不賣要解約不成又要調高底價,那仲介當然會覺得有問題;重點是要心平氣和的說,因為仲介一定會說解約要違約金,你們就一定要裝弱,不能硬來,因為契約的約束對你們不利,如果你們態度強硬的話,仲介也不會善罷甘休的~解約的話是要賠償委託價的百分之二作為違約金的,就是要十二萬二千元建議還是用第二種方法吧,價格調高自然不好賣,如果還住在房子裡就盡量不要配合看房子囉,撐到合約到期,就擺明不想賣了但是也不會解約,要看房子就說沒空或不方便囉~
2006-08-18 13:59: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虎爺 7 · 0⤊ 0⤋
"星光" 照耀, 指引方向 ; 不求報酬,另類行善~人間少有
2006-08-19 15:28: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沙啞郎 6 · 0⤊ 0⤋
屋主您可先不動聲色.讓時間悄悄的過去
秘訣就是:把價位調高
理由:內政部的委託書沒有規定一定只能降價而不能調高價位
二者讓仲介知難而退也意思很清楚了.不是嗎?
如此皆不會有以上的問題了
2006-08-19 10:00:09 補充:
調高理由可說:景氣變好...親友說賣的太便宜....一樣的錢我自己去買不到...
2006-08-25 11:06:01 補充:
看不懂的話.請你指正.另外提供:因可歸責於屋主而解約是違約金額的2%但.這是最壞的地步才要走的先用我2006-08-19 10:00 補充所示去走應該就會成功了
2006-08-19 05:57: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梁 造 7 · 0⤊ 0⤋
要看仲介公司啊 人家他們花了廣告和人力 要看他們要給你索賠多少啊 所以這個問題喔 還是得要看仲介公司的臉色了
2006-08-18 11:33:3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