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有點交的法拍屋在法院的公告上並沒有註明土地有被佔用的情形,
但實際上有一部份的土地現在是別人耕種的稻田.
請問這部份的土地, 法院在點交時會如何處理?
如果書記官要我們自行協調處理的話,
可以拒絕簽名點交嗎?
應買人可以什麼主張確保自身的權益呢?
2006-08-14 21:35:0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infoman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以電話詢問書記官, 她都推說不知道,
要自行協調解決或遞狀訟訟.
請問已經完成過戶手續, 還能主張撤銷拍賣嗎?
已經繳的契稅可以退回嗎?
謝謝!
2006-08-15 08:41:39 · update #1
負責拍賣的民事執行處,對於有爭議的事項,依職權只能形式上之審查,而不能做實體上之認定,超出它的認定範圍,得標人就要向民事庭提起訴訟。原公告點交的法拍屋,不論房屋或土地,法院都要解除第三人佔有,點交給得標人;當然得標人能自行協調解決,對執行的法院人員總是樂觀其成。萬一無法協調,而且影響得標人很大權益,得標人除了可以拒絶簽名點交外,還可以得標權利瑕疵擔保,要求撤銷拍賣,返還投標價金。但一方面出現點交障礙,執行法院無法完全點交,另方面得標人又捨不得撤銷拍賣,就要承受這種點交結果,另行訴訟解決;總而言之,執行法院對得標人的交待,就是撤銷拍賣。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8-15 22:19:20 補充:
本公司在幫客人標到房子時,有七天繳款黃金時間,讓我們去拜訪現住人,也許得標前對方懶得理我們(太多人去看房子),但我們以得標人身份出現時,反而是他所盼望的。見面的初步,表面是要了解對方搬遷條件,主要還是探詢使用情況與公告有無出入,萬一有太大的「危險」出現,暫不繳尾款,聲請撤銷拍賣,對客人資金風險是最小的。
2006-08-15 22:20:24 補充:
如有理由撤銷拍賣,是不分過戶前後,但過完戶繳了契稅是追討不回來,比較令人擔心的是,法院已經將拍賣款分配出去,此時要追回您的投標價金,那是要費九牛二虎之力了。經營代標業務十多年,在繳款前決定聲請撤銷拍賣只不過碰到兩件,其中一件又經由向法官據理力爭,排除對方不點交障礙,真正撤銷比例實在很低,但繳款前探詢對方仍是我們不變的習慣。
2006-08-15 07:03: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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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0 05:48: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首先您要了解土地與房屋是二種不同的點交方式,房屋裏面有住人,法院點交時可強制其遷出,土地通常是現況點交,如果有一部份的土地被占用,可另依刑法竊占或民事無權占有起訴,當然能夠與對方協調是最好方式。祝 順利
2006-08-15 05:58: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購買的有點交的法拍屋在法院的公告上並沒有註明土地有被佔用的情形,
但實際上有一部份的土地現在是別人耕種的稻田.
請問這部份的土地, 法院在點交時會如何處理?
a:申請強制執行.
屋主則只能商量.搬家費用.只能商量喔........
2006-08-15 05:33: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威廉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