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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一個新成屋,是二樓
因為他們都是一、二樓一起賣的,所以到最後有產權未分割的問題(他那時說已經分好了)
他現在說,分割後的二樓比我買的大(我買時她說37坪,現在她說會到45坪左右)
第一,他不知道何時才會分割完畢(我這個月,租的房子就到期了,我有搬屋的壓力)
第二,他說就算我要等,到時也會因為坪數差太多,他們公司可能會選擇把訂、簽約金退我,取消這次的交易

請問,我只能讓他退約或是接受更高的價錢,二種選擇嗎?
那買賣合約不是就是只保護賣方?

2006-08-13 12:32:0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Ivy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我補充一下,我們合約上有註明若貸款有問題,則可以取消交易。所以現在建商說他們可以弄到最後是有問題的貸款,來取消這次的交易。就把簽約金退我,我不可能收到違約金的。

2006-08-14 11:45:20 · update #1

那請問我有辦法跟他要違約金的嗎?或是堅持要買這戶?我認為他已經賣給別人了,因為我昨天去看房子,結果他在我客廳挖了一個大洞(可以看到管線的大),他說是瓦斯管線有問題。請問,只是簽訂,那建商還可以任意更改房內設計嗎?房子還算是他們的是嗎?

2006-08-14 13:07:48 · update #2

3 個解答

合約內容是否有註明坪數有誤差時如何找補?因為板大的情況是建商將一、二樓的房子要分割建號後買賣,一般來說都會註明原定坪數大約是幾坪,誤差在多少百分比內就依原買賣價成交,超過的部分又是多少比例以內照原成交單價計算,多少比例以上可以決定是否繼續辦理買賣手續;如果沒有註明找補條件,就會有認知上的差異,個人看法有幾點~一、建商不得用貸款問題退訂:因為有的建商會指定銀行辦理貸款,但是目前並不是真的因為貸款問題而不能成交,只要能找到願意承做的銀行,版大堅持要買,建商不得以此為理由退定解約二、但是因為坪數差距較大,即使當初並無坪數找補之協議,就常理來說也應補貼價格比較合理,因為如果申請仲裁或調解,應該也是要買就要補貼價金的結果三、解約也不見得不好,因為如果建商真的勉強賣你,很難說他們會不會在房子動什麼手腳洩憤;還有瓦斯管線一般是外露式,因為地震時如果破壞到管線會不好維修更會造成危險,所以樓板內是不會有瓦斯管線的,這個他們沒說實話,真正原因為何無法推測~四、如果當初買賣契約書中沒有協議這方面的違約責任,那自然無違約金可要,違約的意義就是違反雙方當初所簽訂的合約才算,所以合約內針對違約的範圍規範以及賠償責任是怎麼寫的,要仔細研究一下之前也有遇過建物或是土地坪數分割時有誤,造成多年後轉售的問題,建商造就不見蹤影,這也是不得不慎啊,所以個人淺見是平安退訂然後買別間,也不要因為租約快到期而遷就建商的條件,畢竟產權的部分不是很有把握的話還是不要非買這間不可,或是堅持要追究責任,訴訟起來曠日費時,耗損人力財力,不一定有好處,買到中意又沒有問題的房子是最重要的,還請板大三思啊~祝你順利找到中意的房子

2006-08-16 13:31: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虎爺 7 · 0 0

如果是擔心建商故意弄出問題貸款
只要你自己找銀行貸的下來就沒問題了
所以建設公司應該會傾向把訂金、簽約金退你吧

2006-08-14 12:44: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欣欣 6 · 0 0

你可以看看合約怎麼寫,然後再決定,如果當初合約有很清楚的將你所講的問題都寫了那你就可以告他違約,你可以不必接受他的意見。

2006-08-14 09:50: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Eddie G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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