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本身 服務於旅行社,自前年3月20號上班至上個月10號,由於本人想換工作,於7月10號向主管提出辭呈,本來我想告知主管做到7月底,無奈主管卻以訓斥的口吻,告訴我:你做到今天就好.明天你不用來了!我一聽自己也感覺到失望與吃驚,沒想到幫公司服務了近兩年,沒有想到主管竟然如此無情對待,主管還告訴我說你的業務不用辦交接,我會請別的同事去做你未完全的業務,說完我自己便黯然的離開公司,一直到8月10號領薪水的時候公司竟然沒有把薪資存入我的戶頭,於是我打電話回公司詢問,公司老闆卻反問我說,主管叫你不要上班你有說(好)嗎?你隔天沒有來上班為什麼沒有打電話告知被主管開除?(不過我想反問,如我隔天沒來上班難道老闆都不會打個電話關心我問我怎麼沒來上班呢?而且我相信我的主管一定有告知老闆他開除我的事),而且你沒有寫離職書啊?(我有反問老闆如果我現在寫可以嗎?老闆卻說你覺得過了一個多月了有用嗎)?我很生氣變問老闆難道我被主管訓斥叫我可以不用來了你還會想到寫離職書嗎?老闆卻告訴我,按照公司規定沒有寫離職書以曠職論,一天沒上班你意罰三天的薪資,算一算妳還欠我錢,你覺得你好意思回來領薪水嗎?我後來真的聽不下去了因為老闆撂下狠話告訴我說:公司不怕你去告,如果你告輸了你還要陪我60天的薪水!你要想清楚!因為我7月份只做的10號所以到 8月份還有20天他就乘以3威脅我還欠公司60天的錢!這中間我對公司的處理方式實在無法接受,我想請問大家如果真的申訴我的勝算高嗎?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跟公司協商?如寄存證信涵等等..... 不知道公司這樣對我我是不是應該就這樣算了呢?..............

2006-08-11 20:01:1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不用鳥他盡管去告http://cla.tisnet.net.tw/cgi-bin/SM_theme?page=41778032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74.5.17台內勞字第三一三二七五號函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有關規定並應明定於工作規則,報准主管機關後公開揭示。你的勝算當然高存證信函致XX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7/10我向主管提出辭呈,主管叫我明天不用來了,業務會找其他人接手,雖然我當時並未表態同意,但也沒有不同意,8/10發覺公司並未將我薪水入帳,電詢閣下,稱我並未同意離職,並且要以曠職二十日為由一日扣我三日薪資。  此外閣下稱公司規定,一天沒上班需罰三天的薪資,我必須提醒閣下,公司規定並不能與國家法令相牴觸,依,74.5.17台內勞字第三一三二七五號函的行政命令,曠職只能扣發當日工資。  希望閣下瞭解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也許公司不怕我去告,但我也不怕花時間去勞工局申訴,況且必要時,勞工局亦能提供義務律師協助我,再不濟亦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供協助,如果真的要對簿公堂,我所要求償的除了7/1~7/10的薪資外,我會與勞工局、律師討論是不是再加一些懲罰性賠償。  因為光以法令來看,閣下所謂曠職一日即扣發三日的薪資,即違反行政命令(74.5.17台內勞字第三一三二七五號函),除非你認為公司規定的位階高於國家法律,否則我勸閣下三思,若真的要到勞工局,並不會對閣下比較好。XXX敬上

2006-08-11 23:32: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建意你可以到勞工委員會伸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辦理勞工組織業務. 辦理勞資勞動業務. 辦理勞工訴訟業務 ... Copyrightc200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版權所有|隱私權及安全政策|聯絡我們 ...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35566 - 48k - 2006/08/07 - 庫存頁面 - 更多此站結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提供技能檢定、就業資訊、技職訊練、勞工法令等內容。
分類: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www.labor.gov.tw - 39k - 2006/08/05

2006-08-12 00:37:26 補充:
電話代表號:(02)2396-1266將你的問題詢問客服他們比較專業..應該可以回答你的問題供你參考

2006-08-11 20:16: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recdl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