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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同意買方只買房子,已收斡旋金10萬,因車位無法即時賣出(無法獨立權狀);所以賣方請求解約,仲介業者卻要賣方支付違約金給買方10萬及仲介費4%,如此高額賠償無法負擔,請大家幫幫忙

2006-08-11 15:22:4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仲介有要賣方簽(契約內容變更合意書)載明屋主實拿多少(不含車位)增值稅屋主自付,車位過戶費用由仲介公司吸收

2006-08-11 16:53:25 · update #1

6 個解答

板大應該是賣方吧!這中間有幾個問題要先釐清一下~一、當初同意買方只買房子,車位是否有註明是如何處理?是否有說屋主自己負責,反正就是只賣房子給買方,還是有協議說如果到時後車位沒賣掉無條件解約呢?如果是承諾自行處理而沒有壓但書註明車位沒賣掉的解約條件,那仲介是可以求償4%仲介費和賠償買方十萬,當然這還是有商量空間,但是你的仲介也太強硬了吧,雖然正常委託契約書中是有一條如果仲介已經完成居間成交的任務,而賣方反悔不賣的話,賣方仍需支付4%服務費給仲介,但是好像沒有真的在要的,通常都是協調解約後繼續交給他們賣(個人覺得是不義之財);買方的部份也是,除非買方立場強硬,咬定屋主承諾自行處理車位,且就房屋部分與屋主已達成協議並支付十萬訂金,是可以要求賣方賠償十萬沒錯,但是畢竟這是屬於非賣方所故意之行為,總不會你是反悔不想賣然後推說車位沒人買吧?所以應該都還有商量與協調的空間,仲介也應該幫你和買方協調,而不是和買方聯手來跟你要錢~二、既然是訂金,就表示還沒簽約,如何確定車位賣不掉,還是因為戶數很少,原本要買車位的買方不買了,就沒有其他機會;另外仲介的處理態度也有問題,雖然就房子部分已經完成仲介任務,但是車位沒有處理掉還是無法成交,仲介的處理程序應該是先協助賣方尋找有無其他願意購買車位的住戶,或是說服買方連車位一起買下,但是屋主可能要降價賣車位,如果說目前是在訂金階段,仲介就如此強硬,實在有失道義,變成唯利是圖了,反正都是4%,不管你是否成交,這樣做太現實了;另外一個方式,如果沒有立即的車位買方,之前曾有過的處理經驗是,找同棟的熟識的住戶,先把車位過給他,房子依原訂計劃賣給買方,車位再來慢慢找買方,只是如果沒有熟識的同棟住戶,這方法就不可行三、如果當初在簽契約內容變更同意書時,沒有註明車位沒賣掉的處理方式及違約責任,那其實這還是有模糊空間,因為這表示屋主雖然同意買方只買房子,但是因為車位沒有找到買方,所以還不算成交,因為你委託仲介時是連同車位喔,仲介只找到房子買方,並沒有車位買方,你所簽的契約變更同意書只是確認房子單獨賣的價格,車位還是要賣啊,所以還不算是成交~概括來說就是除非賣方有承諾車位自行處理,簽約前沒有找到車位買方視同違約,才有所謂的賠償責任但是不管如何你的仲介真的很糟糕,只想著業績,不管客戶死活,應該要公佈出來唾棄一下這是就板大說明的情況來做推測與分析,如果與實際情況不同,請板大再補充說明~

2006-08-12 14:34: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虎爺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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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 02:06: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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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21:10: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雖不知你契約內容是怎樣,,如何違約..那個仲介到底在怎樣處理事情,,,,車位即使無法及時賣出,,當初應訂出緩衝條款,,可暫時過給買方,,以契約書約定,,再持續售出,,,(頂多貼補一下買方)不知現在是否來得及,,速找主委或熟悉鄰居商量,,暫將車位過戶,,當然你要付相關費用及售出時包個紅包,,或出售期間供其免費使用,,,,,,,,還是要有書面約定,,如果不小心被權利挪用了,,那損件就大了

2006-08-12 15:19:22 補充:
你是賣方嗎....重補充一下..已收斡旋金10萬,表示買方出價條件你已簽認,而10萬依約已轉為訂金了,,,再與仲介簽契變書,,更是確認買賣契約的相關條件.如今事因出於賣方問題,,如要違約,,,買方和仲介要求權利都在規定裡,,實難避免了,,只能如上處理或誠意與對方協商,降低賠償........

2006-08-12 06:19:0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ackie 5 · 0 0

你有簽買賣合約書了嗎?  你有收了錢嗎?沒簽..不算違約..
 你可以不賣的呀...
那車位~你無法賣.當初沒和仲介人員講嗎?
    只賣屋~不賣車位...
仲介費~是有成交才算..你的房子 又沒成交 怎收服務費呢?
但如果 己簽約 買賣書..那你算違約..是要賠償的...
只是覺的奇怪..你當初車位無法賣出..那你的成交價是不含車位..
那你為何要解約....
那車位無法賣出...又和仲介簽..
(車位過戶費又要由仲介支出)...(你上頭寫的)..
那你說怪不怪~~~你先想想 到底誰錯了...
或許~要解決.才會找到正確的方法...

2006-08-11 21:56:4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愛上咖啡 6 · 0 0

(當初同意買方只買房子)~這個約訂只是口頭約訂還是在合約上另有白紙黑字作約定呢!! 這粉重要喔,如果有證明那就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2006-08-11 16:23:1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五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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