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學大家好,先說明一下,我的父親已於五月份過逝。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父親在台北市某家保全公司任職長達十七年,因為阿扁創造了新制,而我的父親當年53歲,再過二年就可以退休故選了舊制,所以他們公司不想支付我爸退休金,所以找個理由把他fire掉了,因為心情長期不佳,突然沒工作使他不能支付外面的負債,所以終日憂鬱,一年之後即往生極樂。
我和我媽氣不過,就跑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去舉發他們公司,沒想到他們公司說我爸是被除名不是被資遣的,但是我爸那時有拿到非自願性離職的證明也有去就服站拿失業給付,我們就以這張來反告他們說我爸是非自願的,而他們公司說那個章不是他們蓋的,分明就是裝死。然後他說我父親是因為動用了十位保全員應該要付給銀行還卡債的薪水,才會被fire,不過在我父親還在那個公司時,他們董事長口頭上有答應我爸,如果把這些保全員的薪水全部還完,那資遣費照給,而我父親解決掉之後,想要回去拿資遣費,他們竟然說:我不告你就不錯了,還敢來要錢?
不過我們的觀點是,錢是我爸和那些保全員的糾葛,和公司應該沒有關係吧,這只是同事和同事之間的問題才對呀,不過他們公司就說,我爸利用權利之便盜用員工薪水,但我爸都和那些保全員check過才拿的呀.... 請問一下,我們想要得到這資遣費,有沒有利於我們的一些法律條文呢?拜託拜託~~
2006-08-10 15:26: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腦殘米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呃...他算是管錢的,的確有動用到,但是...干公司啥事啊?只是怕找回那些保全員之後,錢要我們還又拿不到資遣費,那就不好玩了...
2006-08-10 18:00:49 · update #1
1.我和我媽氣不過,就跑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去舉發他們公司,沒想到他 們公司說我爸是被除名不是被資遣的。 A:除名只是推託之詞,雇主解除勞動契約,而其因歸究於雇主的話, 雇主應支付資遣費。2.但是我爸那時有拿到非自願性離職的證明也有去就服站拿失業給付,我 們就以這張來反告他們說我爸是非自願的,而他們公司說那個章不是他 們蓋的,分明就是裝死。 A:OK,那等於他們指控你偽照文書,算了,就去勞工局申訴吧。3.然後他說我父親是因為動用了十位保全員應該要付給銀行還卡債的薪 水,才會被fire。 A:他們必須舉證你父親有違法之情事,如果屬實你的父親有錯。 假如你父親的工作不是管錢的,何來動用之說?4.不過在我父親還在那個公司時,他們董事長口頭上有答應我爸,如果把 這些保全員的薪水全部還完,那資遣費照給,而我父親解決掉之後,想 要回去拿資遣費,他們竟然說:我不告你就不錯了,還敢來要錢? A:OK,如果薪水是在保全公司發薪給保全員之後,你的父親向十位 保全員同事借了錢(有經過十位同事的同意),如同你講的,關公 司屁事,這是兩碼子事。5.不過他們公司就說,我爸利用權利之便盜用員工薪水,但我爸都和那些 保全員check過才拿的呀.... 請問一下,我們想要得到這資遣費,有沒 有利於我們的一些法律條文呢?拜託拜託~~ A:假如你的父親是在錢還在公司之時,就拿了,那麻煩真的很大; check過,如果沒有人能證明,那麼就真是無頭公案。請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因為這可能不是單純的勞資糾紛。
2006-08-10 17:54: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有資金需求的人,推薦你一家很專業的貸款服務公司,他們的服務真的是很不錯
他們不是放款公司(一開始我也誤會,後來聽專員解釋才了解)而是協助你申請貸款
因為每家銀行的條件與利率不同,而他們會幫有需要的人找適合的方案
目前已跟30家以上的銀行合作,任何理財方面的問題,皆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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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04:27: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問題棘手
請直接到勞工局請求協助
有認識議員或代表的可請他們"為民服務"
事情等勞工局判定他們輸之後記得找數字週刊報導一下
2006-08-12 00:09:0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路人甲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