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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塊土地位於淡水
登輝大道與北新路口屬於三角窗..面積約1200多坪.
屬於淡水新市鎮 住五 建蔽律:30 容積率:320
如果在今年11月提出申請還可以獎勵15%容積率

條件..
1.合建合銷
2.不配合辦理土地融資
3.要辦理信託
至於如何分配..想請問以上幾點合理嗎? 還有我應該如何與建商分配?

2006-08-10 10:00:4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1 個解答

如何分配的問題在奇摩知識已經提過很多次了

合建主要是總銷扣除建商的材料合理成本與利潤之後的分配

這裡的眉角就是建商蓋的成本是平均的,但是房屋價格卻有不同樓層的差別

所以從面積上來看,也許建商的在材料上要賺多一點才符合目前原物料的波動,因此面積上來看是地主/建商:55/45,但是地主多分樓下店面的結果,從價值上來看是6/4,因此這點觀念希望可以給您參考。

2006-08-12 10:34: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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