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建設公司與台北市某地主協商、談判房屋合建時,可以向建商要求哪些補貼款?又各個補貼款的範圍應該定在何種範圍,才算合理?
2006-08-09 20:33: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跑腿的 6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您好
我也是在台北市的建設公司服務
本公司在與地主洽談合建事宜
其實不論地主要求要何種補貼款
在我們尚能取得應得利潤前,我想不管任何補貼都是沒有問題的
較常見的就是搬遷補助費、租賃補助費及合建保證金
除了合建保證金是在興建完成點交後需歸還建設公司外
( 但建議以銀行信託方式會對雙方較有保障哦,信託費用可要求建設公司承擔 )
其他的應該都是您所謂的補貼款
畢竟羊毛是出在羊身上哦
建設公司預估的利潤就是在這邊
如果建設公司無法取得應得之利潤,我想合建案也不可能會談得成
本公司也有案例是地主不要任何補貼款,只要興建後可取得較多面積的情況
當然在與眾多地主接觸過後
當然了解地主們總是希望能取得最大利益
但往往卻導致兩敗俱傷的結局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會做
最後也希望您能談判成功
2006-08-10 06:59: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oRi* 4 · 0⤊ 0⤋
搬遷費.租賃費.合建保證金....+你可以跟大家討論.想的出來的都可要求.再來協商.
2006-08-10 07:34: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威廉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