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買一塊地在台中巿北區,地的前面是10米路,後面是6米路,而土地面積是面寬11米,深10.5米,這塊地是在民國79年四月1日由一塊大面積的土地分割為三塊,我想買的是其中一塊,請問一下,這樣可以申請建照嗎,而我的建築師說因為這塊地是79/2/1後才分割的,所以只能算是畸零地不能申請建造,這是真的嗎,請好心人幫我解答一下,謝謝大大
2006-08-09 17:05:5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分割後是面寬11米,深10.5米,但是有一塊地面寬11米,深3米的國防部的地在前面,請問一下,如果我將這塊國防地也買下來,是否也不能蓋,
2006-08-10 04:36:07 · update #1
今天去問了建管課,他們引用了台中巿畸零地使用條款的第七條,然後說不能申請合法建造,但是在條文中規定了兩點中只要符合其中之一點,就可以合法申請建造了,而這塊地就符合其中的第一款:鄰接地為道路、水溝、軍事設施或公共設施用地者。
所以是不是應該可以申請才是,謝謝
2006-08-11 16:43:35 · update #2
第七條 面積狹小之基地非經補足所缺寬度、深度,地界曲折之基地非經整理,除計入法定空地外,不得配置建築。但經台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查勘認為該基地周圍情形確實無法補足或整理,可供建築使用,並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鄰接地為道路、水溝、軍事設施或公共設施用地者。
二、鄰接土地已申請建築或完成建築或已編定門牌之違章建築無法合併建築使用者。
三、因地形上之障礙無法合併使用者。
前項第二款所稱業已建築完成不包括車棚、花棚、圍牆及其他類似構造之簡易工作物或應拆除之新違章建築。
2006-08-11 16:43:49 · update #3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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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03:35: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XVAZFDLSFXHG 1 · 0⤊ 0⤋
沒有“79/2/1後才分割的,所以只能算是畸零地不能申請建造“的說法!!畸零地指的是狹小或地界曲折的地,跟什麼時候分割沒有關係。一般而言,若無特殊情形,土地只要臨接道路就可以蓋房子。你可以把地籍圖傳真給我,我可以免費幫你看看。FAX-0423730891
2006-08-12 22:19:43 補充:
提問者都已問了建管課。有疑問就再去問建管課就好了。
何必在這裏提問,讓別人瞎子摸象呢!
2006-08-11 06:24: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連建喜 6 · 0⤊ 0⤋
請問你所持分的這塊土地面寬?有地籍圖嗎?
2006-08-09 19:02: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系統櫥櫃訂製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