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跟房屋仲介簽定賣屋契約
如果契約到期不再續約,之後有沒有規定說
要多久才能私下賣出?
要付服務報酬這一條不太懂它的意思,所以問一下比較保險
賣方於委託期限屆滿後二個月內與加盟店曾介紹之買方或其配偶,二親等內
之親屬成交者
有勞大大們..3Q
2006-08-09 07:34:4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其實這中間還是有模糊地帶啦如果是仲介曾經介紹過的買方,那仲介要舉證啊,如果買方沒下過"斡旋金"或簽"要約書",那仲介又如何證明他帶買方看過房子,有之前買方留過的資料或帶看紀錄也不見的就能證明什麼,畢竟仲介不會每帶買方看一間房子就要他簽名確認說他看過這一間房子啊~還有就是如果沒有透過訴訟管道,仲介也很難得知你的二等親有哪些,所以仲介這些規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有心要規避法律責任的,真的會等到契約期滿的二個月後再過戶,或是先過到非二等親以內的第三人名下,然後再過戶一次,就不在這條例的約束裡啦~而且如果是空屋給仲介賣,屋主根本不知道買方是否有跟仲介看過,買方又沒告知的話,那算不算是"善意第三者"呢?就條文的意思是說屋主在和仲介的委託期滿後兩個月內,屋主不可以私自賣給仲介曾經帶來看過這間房子的買方,包含登記在買方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還有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名下,如果有的話是要賠償委託金額的2%;但是還是有一些模糊空間啦~仲介賣房子也很辛苦,所以還是多體諒一下吧~賣房子沒那麼好賺啦~祝你早日成交~
2006-08-09 13:04: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虎爺 7 · 0⤊ 0⤋
其實這較屬於誠信條款..畢竟在委售期間內,仲介業也投入相當資源為你尋找合意買方但有些買方為了省服務費及較低的買價會私下找屋主洽議委售到期後再私下成交公平的講,,那仲介先前投入的努力就白費了,,,所以,,只要仲介業有用心在賣你的房子,,就依程序進行吧,,因為後續作業的安全性更重要,,不要因小失大,,,,而委售到期後二個月內的限定條款,也只是在保障仲介應有的權益而已,,,若你有其它合意買方,,仍可自行成交阿,,,
2006-08-09 10:54: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ckie 5 · 0⤊ 0⤋
假如我跟房屋仲介簽定賣屋契約
如果契約到期不再續約,之後有沒有規定說
要多久才能私下賣出?
要付服務報酬這一條不太懂它的意思,所以問一下比較保險
賣方於委託期限屆滿後二個月內與加盟店曾介紹之買方或其配偶,二親等內
之親屬成交者
a:二個月內若成交是仲介介紹的客戶要付.
2006-08-09 09:24: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威廉 3 · 0⤊ 0⤋
跟房屋仲介簽定委賣契約期滿後,代表雙方權利義務已終止。只是目前委賣契約條文內,會有委託期限屆滿後二個月內與加盟店曾介紹之買方或其配偶,二親等內之親屬成交者,須付服務費的規定。換句話說,委託期限屆滿後二個月內,只要您成交的對象,不是仲介公司曾介紹過的客戶或其配偶或二親等內之親屬者,您沒有義務付服務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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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9 07:55: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