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公司舉行國外員工旅行, 集合當天遲到, 一直到月初收到薪資單, 才知因員工旅遊遲到被扣錢, 這樣合理嗎? 公司福利委員會也沒有公告說明員工旅遊遲到要被扣錢? 請問這個可以告到勞工委員會去嗎?
2006-08-09 08:58: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Vicky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請問一下,讓大家等你一個人你覺得對嗎?是不是你遲到,旅遊行程也會被你延誤到?假如因為我遲到而害到大家沒玩到,而被扣錢,我會覺得很合理
要不然你遲到你要用什麼東西來補償大家?
陪給每個人的機票錢嗎?(你願意的話我也沒話說)
假如一人機票錢是1萬,50人旅遊的話就50萬,那就請你賠吧
2006-08-09 09:08: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員工旅遊應該與正常上班有所不同才是吧~~就算公司員工旅遊有正常發薪...但算加班唷~~~員工旅遊要跟工作同論~~那超時部分老闆要算加班嗎?
不過遲到是對不起其他人~~但是扣薪水是給公司~~又不是給其他同事~~~個人認為~~"扣你薪水"算是公司佔員工便宜~~
2006-08-14 09:32: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ophia 5 · 0⤊ 0⤋
我覺得員工旅遊應可視為正常出勤(那天有發工資吧)既然是正常出勤,遲到扣款應屬合法你可以告到勞工局但你不一定站得住腳
2006-08-09 09:10: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