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工讀生.我跟我朋友4個在一個補習班打工.
補習班是規定要做滿7天才可以領錢,可是6月份我們7/10有領到薪水.
但7月份因為我們要考試所以只做2天而已,其中還有人只做一天.
我們也說了,考試完一定還會去做,補習班裡面的人也說好.
可是後來考試完,補習班就沒有在叫我們去工作,我們也都沒有辭職.
是他們不叫我們工作的,而他們也沒有說我們到底有沒有被辭職,就這樣8/10那一天可以領薪水,現在也不知道領不領的到.
想要告到勞委會,但是不知道行不行的通,也不知道勞委會的條款是怎樣的!?
p.s希望各位大大可以看完一大段的話,然後幫幫我們
我需要的是簡潔有力. 謝謝
2006-08-08 12:06:0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珮雯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嗯..我講清楚一點好了!7/1我們有去做,但我們說要等考完試在繼續去做,7/15、16考試.
之後7/17我們也有打電話去補習班,補習班也知道我們考完了!
所以我們是隔一天7/18才去做,整個7月份就做2天.
7/18當天做完,我們也有問裡面的人什麼時候還有班,是補習班自己說會打電話給我們的.
可是到現在連一通電話都沒有,而補習班也還有繼續的在開課!
2006-08-09 11:43:55 · update #1
你的意思是指補習班沒有通知你去?就我的看法,你們算是請假吧,請假完畢後,難道還要公司打電話叫你記得去上班?我們也說了,考試完一定還會去做,補習班裡面的人也說好.可是後來考試完,補習班就沒有在叫我們去工作,我們也都沒有辭職.是他們不叫我們工作的A:這句話表示,你考試完就會去,但實情是,你考試完後沒有去,補習班也 沒有叫你去(補習班沒有通知員工記得去上班的義務喔)而他們也沒有說我們到底有沒有被辭職,就這樣8/10那一天可以領薪水,現在也不知道領不領的到.A:因為你說考試一完就會去上班,我想補習班應視考試那幾天以及之前幾天 為請假,請假不發薪也是正常的。 另外,依勞基法規定,連續曠職三日,可以免職。 考試完後,我想補習班會認為考試結束後一日開始,就是上班時間,但你 也沒有去上班,如此三天,雇主可以視為曠職不給薪,並且給予免職。想要告到勞委會,但是不知道行不行的通,也不知道勞委會的條款是怎樣的!?A:是勞工局,你現在要告他什麼呢?不通知你上班? 員工請假後本應自動回崗位服勤,雇主實在沒必要再通知你。 你能告他的理由,除非到8/10,你沒有領到7月份的兩日工資,否則你實 在站不住腳。 p.s希望各位大大可以看完一大段的話,然後幫幫我們 我需要的是簡潔有力. 謝謝
2006-08-10 22:14:22 補充:
所以他們並沒有承諾你會有班讓你上?那麼他可能沒有違法,至於7月份的薪水,應該在8月5-10領到。
2006-08-08 19:34: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10號還沒有到,補習班也還沒發錢,你怎麼知道他不發???現在就想告到勞委會也未免太早了吧??????
如果到時真的不發的話,可以告..
依勞基法第22條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第27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向當地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會為你調解
2006-08-08 12:35: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