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 全家 便利商店僱用工讀生一定要滿16歲以上之規定是何時開始的?
最好有明確年代還有全家的明確相關條文~謝謝~
2006-08-06 18:21: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嗯...的確有可能是這樣~不過還是希望有誰知道的話能告訴我!!
2006-08-06 19:55:24 · update #1
大概在勞基法實施之後,所有的便利商店雇用工讀生,起碼要有十六歲以上。至於年代,你可以看一下全家是何時設立的。至於全家的條文,不大可能吧,不大可能會有企業在內部用這種多此一舉的條文;因為法已有明文。至於十五歲不是不能雇用,而是雇用會有一些時間上的限制,例如中班不能做(超過晚上六點),夜班不能做,大概只能做早班。
2006-08-06 18:29: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僱用工讀生需滿16歲以上之規定
不是全家規定的
而且不只全家有這樣的規定
每個便利商店都一樣
是依照勞基法的
勞基法第44條
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受僱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工作
勞基法第45條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
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之
勞基法第46條
未滿16歲之人受僱從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文件
2006-08-07 13:33:13 補充:
童工不是不能僱用而且童工的時間有限制一天不能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能工作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六點也不能工作
2006-08-07 09:31: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泡泡式生活 3 · 0⤊ 0⤋
因為未滿16歲的話是屬於童工,而雇用童工是犯法的,所以一定要滿16歲阿
2006-08-06 18:24: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君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