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95/6/10日,在報上找到一家塑膠工廠的工作,隔兩天12號,就開始上班,到職時
因工廠規定,必需要繳交一些資料,1.戶口名簿影印本
2.身份證及駕照或健保卡影印本
3.銀行存摺影印本
4.印章(說是領薪水要用)
5.相片一張
但因工作環璄不是很好,沒做滿一個月就離職.(離職日6/29)離職當天問了人事
小姐說,印章何時可以拿回,小姐說:領了薪水(領薪水是每個月的10日)就可以,
7/11日當天去領薪水條,及要拿回印章,人事小姐說:不行,老闆娘要用,說什麼要報
稅用,如果急需要用,在拿一個不常用的來換,到現在離職一個多月了,還拿不回來
請問,該如何處理...............

2006-08-03 19:42:0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3 個解答

領薪水 時..確認薪資金額無誤..簽章..證明你已領走薪資
且是要你自己用印
別人無權非經你的同意使用你的印章

有的公司薪資部份會造假(不一定金額是多或少報.有可能是月份 OR外帳的印領清冊要蓋章..

你如果錢都領了
以後跟那家公司也無來往
可以再跟他要一次
他再不給
跟她說你要去問國稅局.
你已領了薪水.離職了...公司還需用到你的章嗎

搞不好她會還你哦

2006-08-03 20:05: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現在大都用電腦刻印章,隨便能刻個幾百個一模一樣的,。

2006-08-04 13:32: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其實只要不是印鑑章(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私章一點ㄦ都不重要,法律上講求的是簽名,妳的木頭章任何人都可以去刻一個一樣的,但蓋在文書上,不能證明是妳蓋的妳根本就不用負責,公司作假帳若未經妳允許用妳的章,妳還可以告它偽造文書。

2006-08-03 20:22: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noeljou 2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