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間公司做夜班已經11個月了,從8月7日起改上早班,如果無法配合公司政策,公司將給予遣散費!!
請問這樣公平嗎?勞委會可以申訴嗎?
我該如何跟公司說我想繼續呆在夜班,因為我當初進公司就是應徵夜班的
2006-08-03 04:20: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公司昨日告知資遣預告期為8/4
若無法配合調班將資遣
2006-08-04 05:58:12 · update #1
請問我有經濟上面的壓力!!
我該如何訴說?又有何方法可以解套呢?
我有跟我的直屬主管反應,但是答案跟我想的依樣,
嘿上面決定的阿~~~= =好無言喔!!
算一算我在夜班跟早班的薪資差了將近$8000元
好慘喔!!卡債快還完了說!如果我配合公司需求甘苦的是自己,又要預借現金過生活了ㄒ..ㄒ
2006-08-04 06:02:52 · update #2
可否請柯南大大說明白一點兒呢?
JH研究生!!我國文造詣不是很好,關於文言文我無法參透呢= =
2006-08-04 06:06:52 · update #3
公司的做法有符合勞基法,公司願意付資遣費己經算是有良心的公司了
於法員工不接受調動,只能終止勞僱關係,請公司給付資遣費.
情理法,公司己經不違法了,目前就只能用情或理或你個人經濟因素去跟公司商議了.
2006-08-05 11:57:13 補充:
我想除了”柯南”認為可以申訴外,其餘回答者JH,LVAN的回答都是你的公司己經合法的要給你資遣費,於法你的公司是絕對站的住腳,你若不接受調動,勞基法給你的保障就是資遣費+預告工資,對公司你只能動之以情.公司有權以業務需求或任何理由調動你,你不接受就是只能拿資遣費離職.若你堅持要去申訴,那就快去吧你離職後先去就業中心登記,申請失業補助,若找不到工作有60%的補助,最多半年補助,若找到工作且做滿三個月,勞保局會再給你其餘月數之半數做為獎勵.以你的情形,趕快找工作吧
2006-08-03 05:41: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wen 5 · 0⤊ 0⤋
公司有權對員工進行工作輪調,不過你還是有解套的方式,第四十二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至於你公司如果要資遣你,是不需要理由的,不過必須給你十天預告期,如果他有給預告期,也有給資遣費,公司完全合法,你無從申訴。
2006-08-03 14:51: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難,因應業務須求,可。
2006-08-03 06:01: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洪中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