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工讀生沒有正職所謂的加班費制度嗎
我當初談的是每天工作7.5小時 其他的沒有多談
直到今天 上面的跟我說 多去的時間不用填加班單
就是跟原本的時薪一樣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工讀生加班的 就算自己笨 還犧牲休息的時間 累死自己
上星期工作超時 聽到這種待遇很不爽
不但每天早上9點之前去加班 加到晚上他們辦活動結束 都晚上10點了
聽到這樣的待遇 有點不開心 上星期晚餐都幾乎是回家後才自己解決
請問 一般工讀生也都這樣嗎 還是另有算法
有點想去找他們談 該怎麼跟他談 我才站得住腳
一般的工讀加班的部分 都怎麼算才對
勞基法部分有相關規定嗎
麻煩大家幫忙解決困擾了 謝謝
2006-08-01 20:22:2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1.請問一下 工讀生沒有正職所謂的加班費制度嗎? A:工讀生絕對適用勞基法,勞基法的福利一項也不能少,也包含加班費。2.我當初談的是每天工作7.5小時 其他的沒有多談 那麼你與一般正職員工無異。3.直到今天 上面的跟我說 多去的時間不用填加班單,就是跟原本的時薪一樣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A:當然不是這樣,除非那個多的時間是只有半小時,因為你要工作八小時 以後的時數才有加班費。 假如你跟雇主約定一天工作四小時,時薪100元,雇主再留你四小時, 只需要付你400元,但如果留你5小時,第5個小時就必須用加班費計 算,亦即100*1.33倍。4.工讀生加班的 就算自己笨 還犧牲休息的時間 累死自己 A:超過八小時之後的工時,要有加班費才對。5.上星期工作超時 聽到這種待遇很不爽,不但每天早上9點之前去加班 加到 晚上他們辦活動結束 都晚上10點了。 A:我假設你時薪100元。 我猜你是0900上班中午休息一小時半,1800下班吧。(工時7.5) 所以1800以後如果有吃飯時間一小時,那麼加班費應從1930起算(前 半小時不能算加班,因為工時要8小時以後才算加班。 所以1930~2200共2.5小時。 應將你的時薪100*1.33*2=266 100*1.66*0.5=83 這才對。 6.聽到這樣的待遇 有點不開心 上星期晚餐都幾乎是回家後才自己解決 請問 一般工讀生也都這樣嗎 還是另有算法 有點想去找他們談 該怎麼跟他談 我才站得住腳 一般的工讀加班的部分 都怎麼算才對 勞基法部分有相關規定嗎 麻煩大家幫忙解決困擾了 謝謝 A:工讀生適用勞基法,但你的工作時數如果不與勞基法符合,應適用部份 勞工工作要點。 第二十四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 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 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 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額加倍發給之。
2006-08-03 15:21: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一般來說,打工兼差的都沒有加班費,但超過夜間11點就會有薪資加倍計算的方案.
我所提的是自己本身的經驗.大部分都是做多久的工作就領多少的時薪,未滿一小時的超過二十分鐘就以一小時計,中午休息時間不計薪,超過晚上11點時薪*2 ,
這是制式的規定但有良心的老闆會給有薪的休息時間,如吃飯啦,或每三個小時可以休息10到20分鐘,並會提供餐飲.這是我遇到一般的老闆,若真的按時薪給沒有餐費沒有休息時間,建議這種工作就別做了,他工讀生的流動率會很高.所以他根本不會珍惜工讀生的身體.
2006-08-03 11:33: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honey 3 · 0⤊ 0⤋
勞基法並未特別列出工讀生的條款,但這也代表,勞動基準法的相關條文並未排除工讀生之適用,所以依勞基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 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2006-08-01 21:16: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