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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甲有土地111坪已有78坪大同區<三商>若各自自地自建+獎停各有多少可銷售面積? 及車位?若合建小套房+機械+機車停車位可共創多少面積和車位?
又奨停又是?or多少?謝謝

2006-07-29 21:15:2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1 個解答

1.台北市目前的規定(12月以前)停獎為實際設計面積抵換,最多不超過法定容積20%,然而實際面積要看地形及建築是否能夠設計。停車獎勵一樣可以用機械車位。
2.可以創造的面積假設以以上提供的條件來做,189坪的面積商三在單純的地形下(面臨主要道路等無過多建築上限制條件)建築容積為189*5.6*1.2=1270.08坪,換算成產權面積約為1270.08*1.5=1905.12坪,至於車位的數量變化比較不定,然而要做出20%的停獎就需要有211.68坪,以經驗值地下平面車位分配10坪面積大小來算,就有21個車位。其它的車位要看地下室開挖的設計而定。

以上參考

2006-08-03 13:26: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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