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間餐廳打工,
工作時間每天幾乎不同,
但會在前一個禮拜排出來,
有時5~10或6~12都可能,
但通常在晚班就不會再變到早班,
除非早班有人休假。
初期時薪為66元,
過一段時間後會升2元,
顧主不會主動升,
也沒有列出升薪資的條文。
最高74元,(有人做了一年半才升到這樣。)
假日班亦採平日時薪計。
有時因客人留得較晚,
可能會延遲幾個小時或者幾十分鐘加班,
但這樣並不以加班費算,
薪資計算還是以平時的時薪計。
自己放假時臨時有人請假來代班,
薪資仍以平時的時薪計。
休息時間即是員工用餐時間,
吃個十分鐘就會有人盯著你了,
而且若要吃飯,
得自己進廚房找套餐用的小菜吃,
除非和廚房的某些人較好,
否則廚房並不會特地煮東西給員工吃。
沒有提供任何福利或津貼。
遲到一分鐘扣5元,
遲到二十分鐘扣100元,(一小時最高薪資也才74元。)
遲到一小時就是…300元,
以此類推。
試用期三天,試用期不被採用,無薪;
若過了三天,採用,即有計入此三天薪資。
離職若不在十四天內告知,
當月薪資不予計算。
註:連我自己都覺得應該很多違法的地方吧!(起了雞皮疙瘩。)
麻煩各位達人們幫小弟分析!
感謝吶!
2006-07-20 20:44: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自己 5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小弟在一間餐廳打工,工作時間每天幾乎不同,但會在前一個禮拜排出來,有時5~10或6~12都可能,但通常在晚班就不會再變到早班,除非早班有人休假。A:基本上你算部份工時人員,一天平均沒有超過八小時,所以要超過八小 時的部份才有加班費。 但是你如果同意這樣的排班方式,公司並沒有不妥,如果你不同意,那 麼公司在你進去之前有沒有充份告知,排班的機制?初期時薪為66元,過一段時間後會升2元,顧主不會主動升,也沒有列出升薪資的條文。最高74元,(有人做了一年半才升到這樣。)假日班亦採平日時薪計。A:只要工資一小時有到66元就不違法。 因為你是服務業,勞基法的假日你並不適用,但是如果你「排假」的那一 天,公司找你去上班,而沒有補其他假,公司不一定要給付加班費2倍, 而應視雙方之約定。有時因客人留得較晚,可能會延遲幾個小時或者幾十分鐘加班,但這樣並不以加班費算,薪資計算還是以平時的時薪計。A:因你是部份工時的員工,一天工時沒有超過八小時,所以不能算加班,要 超過部份才算加班。 不然如果有人一天兼差一小時,超過的部份都算加班,那麼他可比一天工 作八小時的人領的多很多喔。自己放假時臨時有人請假來代班,薪資仍以平時的時薪計。A:應以勞資雙方議定為主。休息時間即是員工用餐時間,吃個十分鐘就會有人盯著你了,而且若要吃飯,得自己進廚房找套餐用的小菜吃,除非和廚房的某些人較好,否則廚房並不會特地煮東西給員工吃。A:沒有規定公司要付擔員工伙食,不過這樣的確太苛。沒有提供任何福利或津貼。A:法定福利一樣不能少,但公司福利他可以不給你。遲到一分鐘扣5元,遲到二十分鐘扣100元,(一小時最高薪資也才74元。)遲到一小時就是…300元,以此類推。A:曠職應以當日工資為限,一小時三百元,有違勞基法。試用期三天,試用期不被採用,無薪;若過了三天,採用,即有計入此三天薪資。A:做一算算一天,沒錢違法。離職若不在十四天內告知,當月薪資不予計算。A:雇主不可預扣員工薪資,有扣違勞基法。你公司違法的部份應屬後三項,關於扣薪的部份。
2006-07-21 08:03: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