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公司有位員工表現很差,上頭有意思要調降他職階再調低他薪水!!但是公司似乎也沒有訂定一個工作規範明確規定其辦法!如果我們還是這麼做了,需要員工的同意或是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呢?
如果那位員工真的做得很差又不想離職,我們能有什麼半法勒!?

2006-07-19 12:11:3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請盡量提供有利的法律條文或相關網址,謝謝

2006-07-19 12:12:31 · update #1

2 個解答

雖然勞基法沒有像這樣的條件,但一般認為職務與薪水是勞動契約的一種,如果你片面降薪,形同片面毀約,勞工是可以要求離職,並且要你支付資遣費。第十四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     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     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     工作者。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如果你真的覺得他不適任,不妨先工作輪調,不要調降薪水。如果他真的很爛,那麼長痛不如短痛,資遣他吧。

2006-07-19 21:47: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hi,員工工作表現明顯相較於別的員工或正常工作表現的話為公司正常營運需要的確是要作人事變動處理的,這點勞基法不會有異議,除非是惡意辭退或扣薪才會觸犯勞基法

2006-07-20 07:23: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