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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徵過很多製造業的工廠及公司,都會先問看看是不是責任制,結果十間裡面就有8間是責任制的,而且還很明白的跟你說上下班要打卡,而且今日事今日畢,就算你加班加到晚上12點,一樣沒有加班費。
請問,這樣合理嗎?找了很多的工作都是這樣,而且薪水又超低,我應徵的職位都是像行政助理、業務助理、會計助理、採購助理、品檢人員……等。有的薪水才1萬6、1萬8,目前應徵到的助理工作沒有1間的薪水是有超過2萬元的,有的勞退薪制還要從員工的薪水扣、有的有全勤、但其他沒有任何的津貼(午餐吃自己沒津貼、沒獎金、沒特休、沒加班費……等)
而我的社會經驗有3年耶!現在的社會是怎麼樣?台灣人還比泰勞和大陸新娘還不如嗎?
不是有勞基法嗎?我實在是對台灣的勞基法很沒信心,是不是都沒有在抓這些黑心的公司,所以他們好像也都不怕你去檢舉,公司方面如果真的會害怕你去檢舉,那它就不會有這種違反勞基法的行為不是嗎?
每間公司都是責任制,還說如果快到下班(5點)還有客戶下訂單的話,也要把它做到完才可以回家,而且是沒有加班費、也沒有任何的補假。到底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啊!我應徵的工作都是助理,並不用負管理方面的責任啊?
我就是想不通『為什麼』這麼多的公司都要用責任制(上下班要打卡)來限制員工的下班時間,反正就是為了不想付給員工加班費。而且就算沒什麼事要下班了,如果被主管看見,就會又故意丟給你許多的工作讓你做不完,今天下不了班?

有誰能為我解答嗎?還是一樣,為了薪水,只好忍氣吞聲,不用去檢舉了。而且有的公司都不給薪資明細的(反應也沒用),有的勞退薪制還要從員工的薪水扣。我真的心理很不平衡耶!為什麼台灣人就是不如泰勞啊!上次看新聞說某某知名大公司,給泰勞吃的午餐有雞腿耶!沒想偌泰勞不知足,還集體向公司抗議說便當不好吃。那些外勞也真可惡耶!我連中午吃個飯都要自己出錢,公司也不給伙食費的,我都沒在叫了,那些外勞到底在叫什麼啊!

2006-07-12 20:14:3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感謝鹹蛋的回答。雖然外勞離家在外地工作也夠可憐了,雇主本應照顧他們的起居。但台灣人也是人啊!也是有很多台灣人離鄉背景到外地工作(例:家住高雄,卻到台北謀生工作),而雇主知情,卻也沒有像對外勞那麼好,照顧他們的起居。現在不要說起居好了,但滿多的中小企業雇主連提供一頓午餐也不肯,真是超摳的,很會算;更不用說他會有其他什麼津貼(除非是在很知名大間的公司,才會福利制度很好,所有的津貼都有)。

2006-07-13 19:25:08 · update #1

而且我弟在某間工廠當作業員,假日及每晚和泰勞一樣也有加班耶!薪水(含加班)卻只有3萬;而外泰勞領的卻比我弟還多,含加班領一領有4萬初頭。一樣是做苦工,為何薪水差那麼多,而且還是同一個部門。所以我才很心理不平衡嘛!我才會抱怨說『台灣人真是比外勞還不如』就是這個原因。台灣人一樣到外地工作,而工作的地方也都沒有任何的親朋好友,所遭的待遇卻比外勞差。唉~~~~~~~~~~感嘆!我很多朋友也常跟我抱怨說,外勞領的薪水都比他們多,而且拿的手機都是1萬元以上的,由此可見台灣人存在的價值,一直被這些可惡的雇主給貶低。而且辦公室助理也是1個人被當成3個人用啊!有時還常常要出去送貨咧!薪水卻不到2萬元。

2006-07-13 19:31:47 · update #2

4 個解答

一、其實很多沒有良心的雇主為了逃避加班費的給付,多會和員工說明是責任制的工作,問題是加班費是勞基法明訂的規定,難道因為故雇主要求或雙方合意就可以逃避嗎?當然不行,因為勞基法是特別法,私人契約屬於民法管轄部分,因此屬於私法,司法抵觸特別法當然無效。這裡建議你可以向雇主反映加班費的問題,如果雇主置之不理,你可以把你的出勤紀錄保留作為紀錄,等到離職的時候再跟雇主請求,雇主不理就到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去申請協調。不過要記得一點,工資的請求時限為5年。二、很多的事情通常為因為想保留一份工作,而去跟雇主做很多不合法的妥協,想檢舉又怕被開除,因此只好繼續忍氣吞聲。不過權利本來就是自己的,爭不爭取本來就要自己考慮,難道主管機關會主動去查嗎?不可能嗎?所以如果自己一個人力量小,就找所有的同事一起跟老闆抗議,團結力量大嘛!三、至於伙食費的部分,本來就沒有規定說雇主要給了,雇主是因為你提供工作而給你工資,可不是因為養你而給你工資,雇主給你算他非常有良心,不給你也沒有違法啊!至於外勞,你怎麼知道伙食費不包含在薪資內?搞不好就有包含在內。就算沒有包含在內,也許是他們勞資雙方所訂定的契約內有寫明有照顧他們的食衣住行,而且外勞離家在外地工作也夠可憐了,要是你在外地工作,又沒人理你的話,不知你作何感想?多幫外出工作的人想一下,他們也是可憐,如果有錢的話,還會跑到台灣來工作嗎?

2006-07-13 07:47: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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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17:23: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閒助理薪水低就別找助理的工作丫,我們公司的作業員,週休二日,七點半到四點半,九小時,午休一小時,一個月全薪也有22000,扣些有的沒的,也還有二萬初。上夜班又更多了。

2006-07-14 21:48:56 補充:
別整天想坐辦公司,辦公室當助理薪水其實很多都不如作業員的,作業員加班還有錢咧!辦公室助理算間接人員,現在很多公司都不給加班費了,我還看過有的作業員(上夜班的)一個月含加班領了五萬多。當然了,可能週休二日都常去加班了,假日×2哦!我還看過有公司×3的。

2006-07-14 17:45: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咔咔 2 · 0 0

其實這很難去界定,但是很重要的一點,勞基法是有規定加班費,但是,雇主並不是事後才跟你說,在事前(面試)的時候就跟你說,而且責任制應該不違法。但台灣還是有很多有加班費的工作,生產線技術員作業員,幾乎都有加班費,因為他們有很客觀生產力衡量標準。

2006-07-12 23:38:2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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