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是任職於某清潔隊的隊員
以公家機關而言,每一年放幾天假是全體公職人員都一致的
以今年的假而言,放假的總天數應該約114天
可是他所任職的單位的隊長卻未經開會與隊員商策
就貼公告告知隊員今年起改為休星期三&星期日
若星期三遇上國定假日,並不另外補假!
今年的星期三中碰巧遇上了2個國定假日~清明節&端午節
白白的損失2天假....隊員們只好自認倒楣
另外還有一點公務人員一年有14~30天的假
年資越久的公務人員可休的假越多~最多以30天為上限
這是所有的公職人員都有的
但是該清潔隊卻又貼公告公佈
假以14天為基準,超過14天者,將列入考績
那就是擺明了不讓人家放嘛!!!!
大家都一肚子氣...卻又不知能怎麼做?!
尤其影響較大的,都是一些老隊員們,那些假是用他們工作的年資換來的
或許有人會認為幹啥為了這些假計較,但是一樣都是公務人員,卻有不同的待遇
想請問大大們~這樣能申訴嗎??該向哪申訴??該如何申訴??
2006-07-12 00:11:1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可以到各鄉鎮市公所申訴..但有時會遇到官官相護的狀況..
或者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網站..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35566
祝你順利!
2006-07-12 00:29: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清潔隊是棣屬於鄉鎮市區公所,你可以前往鄉鎮市區公所申訴。
或者人事行政局
但全國有365個鄉鎮,到人事行政局之前,還是先到鄉鎮市區公所去
問看看。
2006-07-12 00:20: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