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永和買了一間老透天
法拍屋 (公有財產法拍,非私人), 當初在拍賣公告上寫明
[該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 , 業已報廢]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是代表該房屋一定要拆除重建嗎??
民國55年建的加強磚造2樓透天屋
我的問題在於可以申請建物所有權狀嗎?
還是要先去查有無使用執照?
2006-07-07 13:57: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企鵝 2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是地政機関未辦理登記,未取得房子所有權狀,俗稱違章增建物。可分成兩種,其一為程序違建,只要補辦程序,即可取得權狀,其二為實質違建,没辦法向地政機関登記。您所得標的拍賣公告註明業已報廢,是指未保存建物已滅失或形成廢墟;目前法院拍賣大部份未保存建物均為實質違建,没辦法向地政機関補辦登記,您只能就現狀使用或拆除重新建築,您要有心理準備。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7-10 11:38: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該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 , 業已報廢].....
民國55年建的加強磚造2樓透天屋....
表示該建物已過規定使用年限(加強磚造25年)
即使期間有作改.重建,,但未依規辦理相關程序
仍屬於無保存登記建物,,無法領有所有權狀
所以只依現況繼續使用或
如下程序拆除重新申請重建
一.沒有建物執照直接切結拆除即可
二.拆除重建..找建築師設計及送請建造執造.
三.找几家廠商計算物料數量並估價
四.施工完成,申請使用執照,送水送電...
五.取的使用執照,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如果有需要這時候就可以貸款了
2006-07-08 11:42: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ckie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