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剛拍定了一棟法拍屋.
之前申請過土地騰本, 地籍圖, 建物平面圖等.
也到現場看過.
從建物平面圖看來, 主建物在土地的中間.
到現場看, 房屋的左右兩邊各有空地和圍牆,
看起來和建物平面圖相似.
由於屋後另有一增建物.
法院的資料上說該增建物有部份佔用鄰地.
但是現場看來, 該增建物也在土地的中間,
不可能會佔用到鄰地.
拍定後去申請增建物的平面圖.
這個平面圖所繪的主建物位置竟然和上次申請主建物平面圖的位置完全不同.
主建物是在土地的一側, 以致於屋後的增建物有小部份佔用了鄰地.
根據地政事務所的說法, 增建物的平面圖是法院查封時重新測量繪製的.
所以應該是比較正確.
可是這跟現場所見是不一樣的.
如果新圖是正確的,
那麼合理的猜測是, 這塊地一側部份的土地去換了另一側鄰地的部份土地,
使得原本偏一側的主建物在現場看起來在土地兩邊牆的中間.
可是法院的資料上並未註明這塊地的一部份被人佔用, 又佔用了別人的一部份土地,
也就是說未註明原地主和鄰地地土私下的協議(他們是親戚關係).
這個猜測極可能是事實.
如果是事實的話, 將造成土地利用上和原先預期的不同和損失.
請問這責任的歸屬?
拍定人可以據此向法院申請不承受嗎?
2006-07-06 18:50:3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infoman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名稱:強制執行法 (民國 89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第 69 條 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參考網址: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1000469如果得標的不動產,產生品質瑕疵,買受人無擔保請求權;但您所買的標的,法院要負責點交給您,如無法完整點交,您可以權利瑕疵,向法院請求撤銷拍賣,返還投標價金。由您發問內容來看,問題不單純,到底是品質瑕疵還是權利瑕疵,需詳閱平面圖及現場測量,始能做專業判斷;要撤銷拍賣,您要趕在法院將拍定款分配前就要提出,否則後續會更麻煩。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7-07 08:24: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