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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約聘或外包人員,契約到期不再續約可否向勞工保險申請失業給付,(曾看過類似的報導說可行,想請專業人士回答,越詳細越好,也可讓全國的約聘或外包人員有幫助)謝謝!20點

2006-06-21 18:18:4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小弟有辦過失業給付,過程細節很了解,只是想知道(約聘或外包人員如何爭取失業給付)的解答~闢如:要跟承包商拿什麼證明,他如果不給呢

2006-06-24 05:39:50 · update #1

例如一年一簽,到期自己不想續約,算志願或非志願?

2006-06-24 05:50:53 · update #2

4 個解答

勞工保險失業給付辦法

適用對象 一、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
二、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投保單位之員工:
1、受僱於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2、受僱於公司、行號之員工。
3、受僱於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4、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5、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6、受僱於上列各項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
申請條件 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二、至非自願離職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止繳納失業給付保險費滿一年。
三、非自願離職,係指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1、因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者。
2、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第二十條規定情事之一而離職者。
3、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申請方式 一、申請失業認定:申請人應檢附離職證明文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或(站)辦理求職登記,填寫「求職登記表」及「失業給付申請案件認定及再認定收據」。
二、核發失業給付: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站)自求職登記之日起七日內無法推介申請人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應於翌日完成失業認定,將申請案件轉送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
應備文件(均攜帶正本並附影本) 一、離職證明書(申請者因故未能取得原投保單位之離職證明時,得填具「離職證明暨切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
三、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款簿影本
四、申請人印章
給付標準 一、每月按申請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個月發給一次。
二、失業給付發給期間以六個月為限。每次領取失業給付後,其失業給付繳費年資應重行起算。
PS:之前我是到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的

2006-06-21 22:44:33 補充:
請注意申請條件三-3點

2006-06-22 09:39:18 補充:
PS: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

2006-06-21 18:43: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寶寶 7 · 0 0

確實有幫助
影華的回答相當好

2008-11-05 09:46: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霹靂幽靈箭 7 · 0 0

如果他是屬於定期契約工的話,依規定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實際上要申請失業給付和認定離職原因是不是算非自願離職
是由公立就業服務站來處理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請公司開一張離職證明
上面載明離職日期和離職原因並蓋公司大小章
再帶身分證、印章、存摺等到各地就業服務站去辦理
到時候就服站就會看你的離職原因,決定可不可以申請了

2006-06-26 15:51:27 補充:
上面的勞工保險失業給付辦法 己經廢除了,目前依據的是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保險法

2006-06-28 10:38:45 補充:
因為是不是非自願離職是由公立就業服務站來判定,網友不管怎麼回答,最後還是要由公立就業服務站的承辦人員來認定才算數,所以你能做的就是備妥定期契約文件或離職證明文件帶去各地公立就業服務站,由他們來做認定,告訴你符不符合資格才準

2006-06-26 11:48: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oggy 2 · 0 0

是可以的,外包人員的契約到期不在續聘,是可以領失業請付的,條件為在到期後一個月內沒有找到工作,即屬於非志願離職.
到當地的就服中心去申請,相關文件填寫要帶正本身分證去,她會叫你填一些文件,申請的條件是:1.要有2個求職記錄未成功(每次)2.帶身分證.印章.郵局影印本.契約書或非志願離職書.3每半個月申請1次.面試不限報紙或上網求職或開介紹卡(就服中心 )給你,且在非志願離職前契約要滿6個月以上,且勞保年資要有1年以上,如果你是在工會加保的話,資格就會被刪除,因為工會是沒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寫了這麼多,如果在什麼環節不清楚的可以在問我.

2006-06-26 11:56:28 補充:
約聘或外包人員有契約書就可以辦理囉!不一定要離職證明書.如果是自己原因不續約的話只能算是非志願離職囉,還有一種狀況是你的主管要將你調到外地例如原本你已簽約(已簽一年)你的主管在中途將你調單位(台中調到台北)或叫你中途離職,那你一定要叫她開一張非志願離職書給你.

2006-06-23 05:53: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穎樺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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