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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公司以其他名稱再開一家公司,並把目前的工作內容移至那一間新公司,如果將來人員必須到新公司工作,那年資該怎麼算呢?結算舊的,重新新的嗎?

2006-06-14 19:57: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4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建議個案公司能推派勞工代表參與過程,或召開勞資會議,達成共識,以使公司與員工雙方之權益皆能獲得保障!公司調動員工必須符合勞委會公佈的調動五原則~企業經營所必需~不得違反勞動契約~勞工的體力及技術可以勝任~勞工的勞動條件不得有不利的變更~如果路途過遠必須給予適當的補助但並不包含:更換為不同負責人的工廠!1.如果你已同意,工作年資(包括:年假、年終獎金)應會被重新計算!2.如果你不同意,請公司付出資遣費用!3.如果未經同意,公司就把你轉換了工廠,就告他要工廠付出資遣費用!

2006-06-15 00:58:38 補充:
雇主提前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 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 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第 18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一 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二 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2006-06-14 20:49: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依雇主(老闆)來說,一定會把你結算年資吧!
結算舊的,對老闆沒利!重新計算,對老闆有利!

2006-06-16 21:09: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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