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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提5/30離職(一個月前就提出),5/25休假當天突然收到電話,問我想不想提前走,我說可以ㄚ,但是並沒有說是\"當天\"就離職。老板擅自跟同事說我做到25當天,經由同事告知我才知道。隔天去辦交接,卻被要求趕快走,真的很莫名奇妙??
今天拿到薪水,原本月薪22000+全勤2000,全勤沒了就算了,可是我的薪水變成25天*740+4小時*100=18900 這樣不是變相扣薪嗎?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2006-06-05 17:29:4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意芳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可是我在意的是老闆並沒有跟我說我做到當天,可是卻跟同事宣佈我之後就不來了,我還是被人通知才知道。而我去交接還冷言冷語的,我氣不過呀!後面這五天不是我願意離職的,我本來想做到28號,一切交接完再走,薪水被扣就認了,結果被用這種方法趕走,真無奈。

2006-06-07 13:36:16 · update #1

2 個解答

應該是這樣
你月薪22000,一般來說,你如果是當月離職,當月的薪水會
變成
22000/30=733.33(一日平均工資)<<假如你請一天事假,扣的薪水差不多是這樣
733.33/8=91.66(平均時薪)
733.33*25(你的當月含假日的工作天數)=18,333.33
18,333.33+91.66*4=18,699.97
所以你的老闆頂多想省全勤獎金,他並沒有違法,照題目這樣看,你等於請了五天事假,除扣全勤外,尚扣五天的薪水,而且這五天也是你同意提前離職的。

2006-06-05 23:38: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資本主義者隻所以致富 幾乎都是榨取弱者的賸餘價值 雖然我不知是不是誰錯了 不過 去勞工局申訴 我舉雙手贊成讓第三者去仲裁 比較客觀我覺得你的勝算較大不能就這樣算了 他悶所以會坐大 都是弱者想息事寧人或懼怕 而姑息所致要據理力爭 爭口氣也好如果你沒贏 也算了 終是盡力了加油!!!

2006-06-05 17:4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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