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分到一塊地
後來看到權狀發現是當年三七五減租被政府強制出租的土地
如今
因為對方仍有少量生產 所以無法收回
可是 一塊約四百多坪的土地
年收入才七萬左右
令人懷疑是否是故意霸佔住土地
因為政府規定只要他一年內有所生產收入(不限金額)且沒有外租給他人耕作
地主就無法收回土地
因此想請問各位大大
是否能提供什麼意見呢???
2006-06-04 18:44: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無名氏 2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我的朋友並沒有自耕能力 (他不是學農的)
2006-06-04 19:14:44 · update #1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做出兩個解釋,第580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80
和第581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81
裏面的意思是:到今(95)年七月九日後,地主在出售上開土地時,不用再分三分之一給佃農。
2006-06-06 13:20: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三七五減租在目前來說是一個 相當令人頭痛的問題.所以現在相關單位也是盡量要讓租約消除.
你所提出的問題很多有租約存在的地主都會遇到.要先了解承租人目前的心態(絕大多數是要等著分錢或是分地)
有佃農存在的農地.如果不快解決的話以後要處理會更麻煩!
地主應該要先了解自己想要如何來處理這塊地?(賣地或是跟佃農分地)再來找人幫忙處理
2006-06-05 09:53: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啷勒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