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一~二分地租給人家養羊隻,要注意什麼呢?
它是空地在三米寬的河邊,有人要租地養羊
因從來沒租賃過,地也沒有用到很久了,除了要
先支付整地費用一些錢,其它就租出去給對方
約還沒簽他們要長期的,我沒有範本,也請問頭腦比較好的各位,
給我意見,跟合約範本及注意事項,租金我也沒有概念
地點在台南縣仁得鄉或高雄縣路竹鄉
2006-06-01 08:43:0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承租人要自辦畜牧証明,是附件,忘了KEYIN上去。
2006-06-01 11:37:19 · update #1
1農地租給人家養羊隻,本身就是非法行為2因為農地只能作為農業使用,除非有去鄉鎮市公所的農經課,申請農場執照3但若是怕麻煩,可在租賃契約書上註明:若是有任何損失或是罰金,一律與出租方無關,完全由承租方負擔4最好去找代書寫契約書,這樣有第三公證人,對你也比較有保障
2006-06-01 11:11: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
首先本人在此請另一位回答者(林代書)多留意農地增修條文后再回答問題^^"
我想,你要的是一個可以徹底解決事情的方法,而不是一堆沒用的回答!
1.農地一~二分地租給人家養羊隻,要注意什麼呢?
答:你要注意的是氶租方在,私法上的如當事人對物的支配利用關係, 涉他效力, 相鄰關係, 多數所有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等,若能與合約內載明,在拿去法院公証即可.
2.農地租給人家養羊隻,本身就是非法行為嗎?
答:依照民國95年3月立法院修法如后,農地放牧條款第17款第23條所示:基於推動農地經驗效應,對於反芻(如羊,牛等)動物的飼養,繁殖 ,等行為,該農地畜牧面積低於5分,則僅需向該地政府的農業科申請登記即可,超過5分以上者,視為大型放牧,則需申請執照.
(由以上新修條文可知,政府要的是錢,因為你的租方若到農業科登記,則每年都要繳交畜牧稅)
因此農地不僅可農業使用,只要到鄉鎮市公所的農經課進行登記即可,除非是畜牧面積超過5分的狀況,才需申請農場執照!
2006-06-07 21:21: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