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說房屋仲介會一直拉抬買方的價錢,因為超出賣方底限部份的金額都是仲介賺走,比方說賣方願意成交的底價是五百萬,而買方願意出五百五十萬,差價五十萬都是仲介賺走,是這樣嗎?
2006-05-31 14:47:4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我要問的不是服務費喔,是超過屋主訂定的底價的成交價金是否就是仲介賺走了
2006-05-31 15:50:12 · update #1
沒有啦 那是以前沒立法的時候現在明文規定仲介業買賣雙方加起來 仲介服務費不得超過成交金額的 6%賺差價是非法行為!!!! 現在不能做了且在談價錢時都有書面的出價單(意願書) 價格透明化再說現在資訊那麼流通 行情只要用心去查 都能有一個大致的概念誰會當冤大頭讓你賺差價???不過現在倒是有些人就變相成為"投資客" 價低時他就自己吃下來花個十萬塊裝潢後再高價賣出(也有沒裝潢的) 賺取差價不過賠錢的也不少 所以現在單純仲介賺差價是非法的 幾乎不可能了大家觀念要改一下喔 ^^
2006-05-31 17:11: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張 7 · 0⤊ 0⤋
超過部份全部都是屋主的.
只要多拿就是違法.
不像那麼做廣告的大胖說的..
2006-05-31 21:22:31 補充:
大胖說話請憑良心,不是說不用仲介費就是仲介賺差價,這樣做生意不太好,請自制.
2006-05-31 17:19: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浪漫的代價 6 · 0⤊ 0⤋
超價部份可議定
屋主和仲介7:3
也可5:5
如果是全部,那仲介也太可惡了
2006-05-31 17:12: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加藤°鶴 6 · 0⤊ 0⤋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針對仲介業收取服務費,已經有規範了。
就是賣方收取房屋成交價的4%
買方收取房屋成交價的2%
在屋主一開始跟仲介人員簽訂委託時,可以定底價,有些屋主會主張他需要實拿多少。
你可以直接洽房仲業者給你計算方式,但是以上的%數是法律有定的喔!他們超收你可以舉發他們^_^
2006-05-31 15:18:3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zippo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