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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權狀向我借款,聽說權狀可以報遺失,那權狀不是沒用嗎?

2006-05-03 06:24:05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kelly 3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5 個解答

不動產的權狀如同我們的身份證一樣,只是房子的身份證明,緃使遺失,亦能聲請補發。一般人向銀行辦理房屋貸款,銀行會衡量市價,確定貸款七、八成時,一定會辦理設定抵押權,甚至要求第一順位抵押權。向銀行借錢,銀行不會押權狀,但是設定了抵押權,萬一他日借款人還不出錢,銀行聲請法院拍賣,拍賣的價金,銀行有優先分配權,這就是設定抵押的好處。銀行設定了第一順位抵押,房子還有兩成左右的餘價值,朋友向您借錢,在市價的兩成,願意提供給您做第二順位抵押,對您而言,也有絶對的保障。首先,您要先從地政事務所調閱謄本,查看目前謄本中的「他項權利部」,除了銀行的抵押,是不是還有其它的抵押,並了解當初抵押的金額與日期,分析已還清銀行多久的本金利息;由於房屋市價會隨著時日而波動,目前的市價到底為何,這是您要判斷的課題。萬一市價殘值不多,或者您朋友不願再設定給您,您得決定是否願借錢給他;如果在人情壓力下,您不得不借時,其實押權狀在您這裡,還是有些作用‧‧‧押權狀借錢時,在給您的收據上,特別註明「某年某月某日權狀交您保管」的字眼,日後您朋友要處理房子需要權狀時,如出售房屋,他必需清償您的債務才能拿回權狀;如果他私下辦遺失補發,明明白紙黑字交您保管,卻向地政事務所謊報遺失,這可是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事罪;小辮子在您手上,他能賴您帳嗎?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5-04 00:40: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朋友要用不動產跟你借錢妳必須先申請這間房屋的謄本資料看產權是否清楚抵押權已經借貸了多少該房屋是否還有可借貸的空間如果沒有即使你借錢給他也辦了抵押權設定事後拍賣你還是拿不足當初的借款金額如果房屋有可貸的空間你除了要辦理抵押權設定再第二順位之外妳還要叫他簽一張本票 + 借據本票與借據的用意是如果事後你朋友還不出錢了妳才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假扣押他的房子逕而拍賣如果空有抵押權設定但沒有本票或其他債權(借貸)的證明文件的話即使該房屋被拍賣出去了妳也沒辦法聲請參予分配錢就拿不回來了

2006-05-03 12:17: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ustin 7 · 0 0

權狀要去地政事務所辦設定給你
很簡單可以自己辦
但如果房屋已辦房貸
你只是第二順位
自己考慮一下
會比較有風險
另一方法是要對方簽保管條給你
到時他不還你錢
你可告他侵占
是刑事的,很狠的做法
但較有效--對要錢而言
因沒人希望被關
這就看你們的交情要不要做到這樣
朋友間借錢本來就容易鬧翻
慎思!!

2006-05-03 07:25: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emily 2 · 0 0

當然!身份證、股票都可以申報遺失了!
你可以要求去設定「他項權利」,把你的債務物權化。
也就是把他欠你多少錢,設定在權狀之上。
就算他要買賣移轉,買方也會知道這棟房子還有債務關係。

2006-05-03 06:35: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凱 7 · 0 0

權狀的風險大.除了可以報遺失外..還可能已經先被抵押走..或是先被拿去借錢了..權狀就像押身分證一樣..到時候只要報遺失..就算印章等証件都在你這.只要報個遺失..從新從半就好了.到時候只要刊個報紙聲明權狀遺失不帶法律效率..這樣你連張廢祇都不如勸你非要時還是開個契約.證明這張權狀的效能.及沒有二次抵押比較有保障.

2006-05-03 06:33: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紅魚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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